種子等農資質量關系國家糧食安全和鄉村振興。近年來,多地開展“昆侖”、“亮劍護農”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犯罪。黑龍江、貴州等地公布涉農資領域典型案例,多則種子案入選。
貴陽市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假種子案
2024年11月,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對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一X123”玉米種子進行抽樣檢測發現,該公司經營的涉案種子與標準樣品比較檢測出差異點位數35個。
經立案查明,2024年1月,當事人從四川某種業公司購進涉案種子300kg、貨值金額6000元。至案發時當事人已銷售涉案種子30kg、違法所得660元。5月,當事人退回四川某種業公司未售出的涉案種子267kg、用于抽樣檢測的種子3kg。涉案種子屬于以此種品種種子冒充其他品種種子,依法認定為假種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四條、《貴州省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第4項輕微檔的規定,貴陽市農業農村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60元,并處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四川某種業公司生產假種子的違法線索,貴陽市農業農村局已依法移送屬地農業農村部門。
王某輝非法經營種子案
2024年4月,黑龍江省黑河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非法經營種子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扣押各類種子250余噸,涉案金額130萬余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輝未經農業農村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在無銷售種子資質的情況下,擅自加工、生產種子并進行銷售,銷售總金額100萬余元。
金沙縣某農資經營店銷售應當審定
未經審定玉米種子案
2024年2月,貴州省金沙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在開展農資打假專項執法檢查時發現,某農資經營店銷售的“X白8號”雜交玉米種子未通過國家品種審定、貴州省品種審定和引種備案。
經立案查明,當事人購進涉案種子100袋,至案發時當事人已銷售了8袋,違法所得720元。2024年3月,當事人主動追回已售出的8袋玉米種子交至金沙縣農業農村局,并向購種農戶依法退還購種款72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貴州省農業農村行政裁量權基準(試行)》種植業第7項輕微檔的規定,金沙縣農業農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涉案玉米種子100袋,并處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開陽縣某種子配送部銷售的種子
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案
2024年3月,開陽縣農業農村局收到貴陽市農業農村局移交線索稱,重慶某種業公司生產的雜交玉米種子“盛X717”的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經立案查明,涉案種子包裝標注內容與《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證書》登記內容不符,依法認定為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
當事人購進涉案種子1800kg,至案發時當事人已銷售涉案種子206kg,違法所得6976元。3月30日,當事人退回重慶某種業公司涉案種子1594kg。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九條、《貴州省農業農村行政裁量權基準(試行)》種植業第9條輕微檔的規定,開陽縣農業農村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976元,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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