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恒基利馬格蘭、大北農、湖北康農、河北雙星種業等知名種企紛紛發布聲明,就保護公司品種進行相關說明。這一現象的背后,折射出當前種業市場監管仍需加強、農民維權意識的薄弱以及不法商家的猖獗。
然而,單靠企業的努力顯然不足以根治假種子問題。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和農民三方的共同努力。
01 知名種企紛紛發布聲明
3月6日,恒基利馬格蘭種業有限公司(下稱“恒基利馬格蘭”)發布聲明稱,近期公司調查市場發現,有不法個人和商家為了謀取私利,肆意低價銷售假冒的利合328玉米種子。這些種子經過割包、燙碼、套包、散包等非法手段處理,導致無法驗證種子真偽,來源無法追溯,種植這些種子存在極大風險,出現損失時銷售方早就遠走高飛,即使打官司也未必能贏。
基于此,恒基利馬格蘭鄭重聲明:
一、購買正品利合328等優良品種,請到公司授權的合法經銷商門店,種子保真,質量放心,敢于負責。
二、請索要恒基利馬格蘭專用購種票據,填寫真實姓名地址和電話,并留存付款憑證。
三、不要重復“貪小便宜上大當”的古訓。
四、如不慎已經買到了割包、燙碼等假冒公司包裝的種子,請聯系公司當地經銷商進行驗真,主動提供購買過程和證據并協助調查的,可兌換成正品種子。
五、我公司將持續關注市場動態,對存在侵權、違法行為的個人或商家進行嚴厲打擊,包括行政舉報、刑事舉報、起訴等法律手段。

無獨有偶,3月10日,湖北康農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湖北康農”)在市場調查中發現,有不法商家和個人為了謀取私利,肆意低價銷售假冒的康農玉8009等玉米種子,不法商家和個人通過割包、燙碼、套包、散包等非法手段處理,導致無法驗證種子真偽,來源無法追溯,種植這些種子存在極大風險,真偽難辨,更無售后保證,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以以上手段為賣假種子打掩護。


3月5日,北京大北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大北農生物”)專為維護大北農生物知識產權和打擊仿冒偽劣產品發布維權說明。
大北農生物稱,保抗®(DBN9936)、倍抗®(DBN3601T)、庇護所(DBN9858)等是大北農生物依法獲得知識產權(已獲得發明專利證書)保護的適用于玉米品種的轉基因事件,且已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生產應用)。
DBN9004、DBN8002等是大北農生物依法獲得知識產權(已獲得發明專利證書)保護的適用于大豆品種的轉基因事件,且已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生產應用)。
脈育526、脈育503、脈育511、脈育565、脈育579、脈育4003等是大北農生物培育的轉基因大豆品種,大北農生物不僅享有前述轉基因大豆品種內在技術的商業秘密,而且作為育種者已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和取得品種審定證書。
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生產、繁育(包括代繁)、運輸、儲存、晾曬加工、包裝、銷售、許諾銷售含有上述種子的行為,均侵犯大北農生物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權、商業秘密)。


此外,河北雙星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河北雙星種業”)先發布聲明,稱公司與“西北三省區向日葵產業聯盟”不存在業務聯系該非法組織及其幕后控制單位和個人沒有“雙星60”向日葵種子的品種許可使用權或經銷授權。上述非法組織許諾銷售或銷售的“雙星60”種子屬于假種子或者侵權種子,敬請廣大用戶為保護自身權益而不要購買。

02 種企維權意識逐漸攀升
隨著農業科技的不斷進步和種業市場的快速發展,種子作為農業生產的基礎,其質量和真實性直接關系到農民的收成和國家的糧食安全。
然而,多家知名種企發布的聲明揭示了市場上部分品種假冒偽劣種子泛濫的嚴峻問題。這一現象的背后,折射出當前種業市場監管仍需加強、農民維權意識的薄弱以及不法商家的猖獗。
業內人士表示,假冒偽劣種子的泛濫暴露了市場監管的一些漏洞。從恒基利馬格蘭、湖北康農到大北農生物和河北雙星種業,多家企業均發現市場上存在大量通過割包、燙碼、套包等非法手段處理的假冒種子。這些種子不僅無法追溯來源,更無法保證質量,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種植風險。然而,這些不法行為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市場監管力度不足,執法部門對種子市場的監管未能做到全覆蓋和常態化。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地區,監管力量薄弱,給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機。
其次,農民維權意識的薄弱也是假冒種子問題難以根治的重要原因。許多農民在購買種子時,往往更關注價格而忽視了種子的真實性和質量。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農民“貪小便宜”的心理,以低價銷售假冒種子。然而,一旦種植后出現問題,農民往往難以維權,甚至無法找到銷售方。因此,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和辨別能力,是解決假冒種子問題的關鍵之一。
企業的主動維權和打擊假冒行為顯得尤為重要。從多家企業的聲明中可以看出,它們不僅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還積極為農民提供驗真服務和正品兌換渠道。主動維權的做法不僅保護了企業的品牌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農民的損失。
然而,單靠企業的努力顯然不足以根治假種子問題。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和農民三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應加大對種子市場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種子質量追溯體系,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其次,企業應進一步加強技術研發和品牌保護,通過技術創新提高種子的防偽能力,同時加大對假冒行為的打擊力度。最后,農民也應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辨別能力,選擇正規渠道購買種子,避免因貪圖小利而蒙受巨大損失。
記者 | 農財君
編輯丨農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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