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北交所上市委員會于2023年9月22日下午14時召開2023年第57次審議會議,審議湖北康農種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農種業”)的上會事項。
9月22日晚間,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3年第57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發布,公告顯示:審議結果為,湖北康農種業股份有限公司:暫緩審議。


公告顯示,關于實際控制人、四川康農、募投項目、個人農戶等,審議意見均要求發行人進行準確說明。如關于實際控制人,請發行人:(1)說明彭緒冰在發行人處任 職的合法合規性及相關法規和政策依據,是否與原任職單位存在利 益沖突。(2)結合彭緒冰任職情況、專業背景、在公司經營管理中 的分工及作用,準確說明發行人實際控制權行使的具體情況。請保 薦機構及發行人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針對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主要集中于存貨與采購、四川康農、彭緒冰任職、核心競爭力等四個方面。
關于四川康農,問題指出,請發行人說明:(1)與四川康農報告期的交 易定價機制,向四川康農銷售的主要品種及銷售金額,各主要品種對應的單位售價、單位制種成本、毛利率及與同品種其他客戶的對 比情況;結合上述情況,說明與四川康農的定價是否存在明顯低于同品種其他客戶價格的情況,毛利率較低是否具備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2)發行人出售四川康農股權后,發行人對四川康農銷售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四川康農是否為發行人代墊成本費用,發行人退出后是否與其現有股東存在潛在利益安排。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關于彭緒冰任職,問題指出,根據申報文件,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一的彭緒冰于 200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職于長陽縣農產品質量安 全監督監測站,于 2011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間被選聘為湖北 省個人科技特派員,派駐發行人擔任首席專家。請發行人說明:(1) 長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監測站的單位性質,彭緒冰在該站任職 期間是否參與發行人的經營管理,是否從發行人處取得報酬或其他收益,是否存在違反國家工作人員不得經商辦企業相關規定的情形。(2)彭緒冰于 2011 年 12 月開始派駐發行人擔任首席專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存在競業限制或任職利益沖突。(3)彭緒冰專利、技術成果的形成時間,是否構成職務發明,發行人與彭緒冰任職的長陽縣農科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監測站是否存在專利、 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產權糾紛及潛在爭議。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關于核心競爭力,問題指出,請發行人:(1)對比分析主要競爭對手玉 米品種的相關技術指標以及種植區域、種植面積、市場占有率、行業排名、畝產量、售價、抗病蟲害類型等信息,說明發行人主要在售產品的核心競爭力、自主選育品種競爭優勢與劣勢。(2)說明發行人獲取親本品種的主要途徑,在研品種優勢,形成的突破性種質資源,能否持續研發選育新品種;說明發行人品種選育體系的核心競爭力,競爭優勢和劣勢,如何構建高效的育種體系。請保薦機構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作者丨農財君
編輯丨農財君
聯系農財君丨18565265490
新時代 新種業
南方農村報丨農財寶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