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支持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新品種選育、南繁科技成果轉化、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發展、種業企業營收上規模、種業企業信用資質提升、種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制、種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等,明確支持對象和獎補標準。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支持種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等有關規定,加快推進南繁硅谷建設,促進種業高質量發展,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制定了該細則。《細則》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開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
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獎補標準:
●2023年以來從國外引進農業種質資源或品種的,給予開展農業有害生物風險分析費用50%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主體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023年以來首次通過國家級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通過省級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通過國家或省級種質資源庫(圃)、良種良苗繁育基地認定,并經評估監測合格的,每年給予1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
●2023年以來,首次通過國家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認定的,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通過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認定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通過國家級或省級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種公畜站認定的,并經評估監測合格的,每年給予20萬元運行經費補助。
新品種選育獎補標準:
●2023年12月1日以來,獲得農業農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種權的,給予每件3萬元獎勵。
●2018年以來通過審定、登記、認定或者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近三年內全國累計合法推廣銷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該品種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品種不超過100萬元,不同品種可按累計重復原則進行獎勵,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500萬元(2025年起僅對申報年份前三年累計銷售額符合條件的進行獎補)。
●2018年以來通過審定的水稻新品種,且在海南省任一年度推廣面積達到15萬畝的,單個品種一次性獎勵300萬元(2025年起僅對申報年份前一年推廣面積符合條件的進行獎補)。
●2023年以來,通過國家審定的畜禽新品種(配套系),每個新品種(配套系)給予500萬元(牛羊)、400萬元(豬)、250萬元(家禽)一次性獎勵,每個申報主體不超過500萬元;通過國家鑒定的畜禽和蜂蠶新遺傳資源,每個畜禽新遺傳資源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蜂蠶新遺傳資源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南繁科技成果轉化獎補標準:
●2023年以來,開展南繁新品種展示示范和推廣,年度展示品種(組合)數量達到30個以上且展示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按當年展示相關費用的30%給予補貼,每畝補貼不超過600元,每個主體補貼不超過200畝。
●入選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十四五”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符合種業強國戰略并成功實施成果轉化的實體項目,按照《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海南省農業發展相關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農字〔2023〕193號)相關條款執行,不重復獎勵。
●2021年以來,開展農作物集約化育苗,并依法繁育銷售自主知識產權種苗,近三年銷售額達到200萬元以上的,給予銷售額10%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100萬元。
●2021年以來,開展農作物集約化育苗,并依法繁育銷售種苗,近三年銷售額達到400萬元以上的,給予銷售額5%的一次性獎勵,每個主體不超過50萬元。
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發展獎補標準:
省級認定的南繁種業合同研發組織(CRO),其CRO服務業務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以上的,按相應業務年度營業收入10%給予補貼,每個檔次僅享受一次,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種業企業營收上規模獎補標準:
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1.5億元、2億元的種業企業,按照《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修訂印發海南省農業發展相關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農字〔2023〕193號)相關條款執行,不重復獎勵。
種業企業信用資質提升獎補標準:
●2023年以來,由中國種子協會首次認定的AAA級、AA級、A級信用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2023年以來,在海南成立全資或者控股子公司的AAA級種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種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獎補標準:
●2023年以來,種業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補。
●2023年以來,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種業企業,按照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25%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
●2023年以來,入選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培育庫的種業企業,按照實際研發投入超過銷售收入3%部分的15%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獎補。
●2023年以來,認定的“育繁推”一體化種業企業,按照企業當年固定資產投資或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一次性獎補。
●2022年以來,國家種業陣型企業,按照企業當年固定資產投資或研發投入的5%,給予最高500萬元獎補。
單個主體符合上述多條措施時,就高給予獎勵或支持,不可重復獎勵或支持。
構建種業發展多元投融資機制獎補標準:
在海南開展種業相關業務且2023年以來年度用于發展種業相關業務(用于種子生產、加工、倉儲、研發的土地租賃、農業投入品、農機具、設施設備等投入)的商業貸款超過300萬元,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予以貼息,每個主體每年貼息不超過200萬元,同個項目連續貼息不超過3年。
種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獎補標準:
2023年以來,在并購海南省外非關聯的具有種業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鏈企業時,對首次達到控股權且并購交易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來源丨海南農墾報
編輯丨農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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