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濟南、菏澤、聊城等地的75戶農民銷售“氣死風”玉米種子,銷售金額達57517元。
看著只長草不長苗的土地,看著長出的玉米像是遭遇了病蟲害、顆粒干癟稀疏,農戶們既心疼又著急。
一審法院以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鞏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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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請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檢察院四級高級檢察官楊勇為大家介紹鞏某銷售偽劣種子案的辦理情況……”隨著楊勇檢察官的講述,一件檢察機關、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密切合作,有力打擊坑農害農違法犯罪案件的偵辦過程徐徐展開……
不承認賣過
“氣死風”玉米種子
“我要反映問題,我們買到的是假種子,種下的玉米不出苗,減產得厲害,這可咋辦?我們老百姓種地不怕苦不怕累,就怕買到假農資,害得我們白忙一場啊!”2020年7月,陳某給濟南12345熱線撥打舉報電話,焦急地反映其遇到的問題,揭露鞏某銷售偽劣玉米種子的事實。
2020年1月至5月,鞏某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經營的歷城區某農資經營部、濟南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向濟南、菏澤、聊城等地的75戶農民銷售“氣死風”玉米種子,銷售金額達57517元。該玉米種子的包裝袋上醒目地標注著“太空搭載、誘變制種”“大風大雨都不怕,災年還打一千八”等字樣。很多農戶也是因為相信其宣傳效果而購買了“氣死風”玉米種子。
但將種子買回來后,不少農戶在拆開包裝時就發現種子存在發霉、生蟲等情況,經篩選后種植仍出現了出芽率低的問題,部分農戶進行了補種、混種,但依然造成了農業減產。看著只長草不長苗的土地,看著長出的玉米像是遭遇了病蟲害、顆粒干癟稀疏,農戶們既心疼又著急。多名農戶多次來到鞏某的經營部要求賠償,鞏某起初還與農戶進行商談,后來干脆拒不承認其銷售了“氣死風”玉米種子,堅決拒絕賠償。
被害農戶陳某通過撥打12345、遞交舉報信等方式反映問題后,該線索很快被移交至濟南市歷城區農業農村局。2020年8月初,歷城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楊勇在工作中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察覺到這是一起典型的傷農害農案件,社會影響惡劣,可能構成犯罪,必須嚴肅查處。楊勇向院里作了匯報,歷城區檢察院立即建議歷城區農業農村局將線索移交給有行政管轄權的歷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
“這起案件的被害農戶多數是六七十歲以上的農民,他們以莊稼地里的收成維持生計。我們很多人也都是農民的兒女,能明白他們的不易,面對這種涉及民生的案件,我們必須主動依法履職。”在案件協調會上,楊勇說道。根據進一步的調查結果,檢察機關認為銷售偽劣種子的鞏某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案件移送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區分局,公安機關隨后立案偵查。
“零口供”案件怎么破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偵查人員得知鞏某將乘飛機去外地,立即趕赴機場將鞏某攔下,對其依法宣布刑事拘留。采取強制措施后,公安機關對鞏某的手機進行了電子物證檢查,發現鞏某在被抓之前曾在網上檢索銷售偽劣種子的法律后果、刑事拘留、訊問和口供等內容,說明其已經做好了應對準備。

辦案檢察官遠程提審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偵查階段,歷城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與意料中的一樣,鞏某從被宣布拘留開始就態度惡劣,拒不認罪,對偵查工作極不配合。
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偵查人員決定從客觀證據入手。偽劣種子造成絕產案件較為常見,但造成減產案件還是第一次遇到,如何調查取證、認定事實成為擺在偵查人員面前的問題。歷城區檢察院積極協調公安機關、農業農村局等行政部門召開案件研討會,研討鑒定、定損、證據固定等問題。
針對案件焦點問題,檢察機關提出偵查意見:一是要采集“氣死風”玉米種子樣品進行檢驗鑒定,盡快明確種子性質。二是要收集相關書證,確認該種子的銷售價值。三是要在偽劣種子認定的基礎上,開展土地面積測繪、田間測產等工作,為認定農業損失打好基礎。
經委托,北京玉米種子檢測中心對鞏某銷售的“氣死風”玉米種子存留樣品進行了檢驗鑒定,發現該種子與農業農村部已知品種DNA指紋數據庫某一品種玉米種子極近似或相同。“氣死風”玉米種子的標簽上標注發芽率95%以上、純度96%以上,但經河南依斯特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涉案種子發芽率僅有65%,純度為92.1%,不符合《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20464-2006)的標準要求,同時也違反了種子法的規定,屬于“以此品種種子冒充其他品種種子”“種子種類、品種與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且“質量低于國家規定的種用標準”。濟南市歷城區農業農村局據此認定該玉米種子系假種子和劣種子。
依據《農作物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鑒定辦法》,濟南市農業農村局邀請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玉米研究所的研究員組成專家組到平陰等地進行現場測產,歷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歷城區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員到75戶農民播種的田地間實地進行測繪、取證。
客觀證據有了,而鞏某仍辯解不知“氣死風”玉米種子是偽劣種子。不論鞏某的行為是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還是構成銷售偽劣種子罪,都必須確認其主觀明知。如何認定鞏某的主觀故意成為關鍵的一環。
辦案檢察官仔細翻閱卷宗,查找事實細節,發現鞏某早在2016年之前就開始從事種子經營,且曾兩次因經營不符合規定的玉米種子被處以行政罰款。同時,檢察官還發現,此次涉案的“氣死風”玉米種子,是鞏某購入后對種子進行分裝,并自行包裝后對外銷售的,其對種子本身存在發霉等質量問題,以及種子自行分包未進行備案系違法等事實均是明知的。據此,可以認定鞏某主觀惡性較大。檢察官用事實、證據說話,有力揭穿了鞏某的謊言。
檢察官綜合依據偽劣種子的鑒定結果、田間測產及面積測繪數據、農戶證言等證據,認為鞏某銷售偽劣種子的行為與農業生產遭受較大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在鞏某“零口供”的情況下,依法批準逮捕了鞏某。
如何認定損失數額
偽劣種子的定性明確了,土地面積測繪和田間測產的減產數據也有了,但是土地種植面積認定的數據是否準確?濟南市、菏澤市、聊城市有那么多縣、區,農戶減產情況不盡相同,各地的玉米價格也有出入,怎么認定最關鍵的農業損失數額這一事實呢?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辦案檢察官楊勇又圍繞損失計算問題展開了工作。一是讓公安機關偵查人員調取了被害農戶關于近三年正常種植玉米的產量及種植偽劣玉米種子導致減產損失數額及種植畝數的證言;二是對受災土地和被害農戶按地區進行分類,未進行田間鑒定及測繪的土地參照同區域已進行田間鑒定的減產比率和測繪的數據,并結合農戶證言,《土地承包合同》、村委會出具的農戶種植面積相關證明等證據,準確認定減產畝數及減產數量。

相關工作人員在農田里實地勘驗,調查取證。
在玉米種子價格認定上,檢察機關調取了平陰縣等地的《統計年鑒》,發現年鑒僅記載了主要農作物的播種面積、產量等信息,并無價格信息。檢察機關又從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調取了全省2020年36期的玉米收購價格,計算出平均價格,最終合理確定了2020年度玉米的市場均價。
通過綜合分析全案證據,檢察機關最終認定,鞏某對外銷售的玉米種子導致75戶農民種植的千余畝玉米減產,使農業生產遭受損失38萬余元,應以銷售偽劣種子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1年10月,歷城區檢察院對鞏某提起公訴。
開庭審理階段,鞏某依然否認自己銷售過“氣死風”玉米種子,并對經濟損失的認定提出異議,鞏某委托的律師也堅持無罪辯護。公訴人請幫助鞏某銷售玉米種子的關鍵證人張某出庭作證,并向法庭出示了被害農戶及銷售人員的證言、相關微信聊天記錄、物流明細、標有鞏某聯系電話的種子包裝袋等證據,證實了鞏某通過門店、郵寄等方式銷售“氣死風”玉米種子的事實。針對農業生產經濟損失的認定問題,公訴人出示了農業專家田間鑒定、對照測產的數據與被害農戶近三年玉米產量的證言、玉米收購的平均價格等證明,詳細論證了農業生產損失的計算方式。
2022年5月6日,一審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以銷售偽劣種子罪判處鞏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11萬元。
開展司法救助
由于鞏某拒不認罪,拒不賠償,退賠工作在一審階段難以推進。因索賠無果,一審判決后,部分被害農戶多次信訪反映農業減產導致生活困難的問題。歷城區檢察院及時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派干警趕赴聊城、菏澤等地,對被害農戶的減產情況及家庭情況進行實地考察,決定對15戶生活困難的老年農民進行司法救助,先后發放司法救助金7萬余元,解了群眾的燃眉之急。

辦案檢察官在開展司法救助前實地走訪調查,了解情況。

向困難農戶發放司法救助金。
鞏某拒不認罪并在一審判決后提出上訴,辦案檢察官多次督促鞏某賠償損失、退繳違法所得。“你賣農資,賺的是老百姓的錢,但不能賺黑心錢,你開奔馳、住別墅,卻不肯賠償這些被害農戶一分錢,于理于法于情都是說不過去的!”面對檢察機關的有力指控和檢察官的多次釋法說理,鞏某最終自愿認罪悔罪,寫下了認罪悔罪書,在二審開庭審理中認罪認罰,并讓家屬代為退繳違法所得,賠償了75戶被害農民的全部損失。目前,賠償金已全部發放到了被害農戶手中。
鑒于在二審審理期間,鞏某自愿認罪認罰,退繳全部違法所得,退賠農戶全部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2022年9月19日,二審法院以銷售偽劣種子罪改判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2023年3月,該案入選最高檢發布的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農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國家現代化的基礎,農資是農業生產的基礎,農資打假事關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檢察機關就應堅持為民司法,能動履職,充分保障糧食安全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歷城區檢察院檢察長王樞棟表示,“哪里有群眾需要,哪里就有檢察履職。下一步,我們將立足檢察職責,繼續健全糧種安全行刑銜接聯動配合機制,推動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治理,爭取更多法治力量的支持,以高度的責任和擔當保障糧食安全,守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來源丨 檢察日報·明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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