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布置2018年浙江省救災用特早熟水稻品種區域試驗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申報、承試單位:
為篩選適宜我省救災補播用水稻品種,進一步完善農作物儲備種子品種結構,充分發揮儲備種子作用,特布置本試驗。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試品種和承試單位
參試品種和承試單位詳見附件1。
二、相關檢測安排
稻瘟病、稻曲病抗性鑒定委托省農科院植微所(牽頭)、
溫州市農科院、麗水市農科院、浙江大學農業試驗站(長興分站)、紹興市農科院承擔,白葉枯病抗性鑒定委托省農科院植微所承擔;褐飛虱抗性鑒定委托中國水稻研究所稻作中心承擔;稻米品質測定委托農業部稻米及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杭州)承擔;轉基因檢測委托農業部轉基因植物環境安全鑒定檢驗測試中心(杭州)分中心承擔; DNA指紋檢測委托農業部植物新品種測試(杭州)分中心承擔;DUS測試由申報單位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特異性一致性穩定性測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行開展或者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三、試驗要求
試驗設計、田間操作管理和試驗的觀察記載等要求,按照《浙江省水稻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技術操作規程》執行,并做到以下四點:
(一)承試單位在試驗中,不得自行加入其它品種。
(二)試驗田選擇交通便利,肥力均勻,田間設施較好,前作非旱作田塊;同組試驗須在同一塊田進行。
(三)統一采用育苗移栽方式進行,各試驗點浸種時間統一在7月20日。
(四)試驗重復3次,每小區面積13~14平方米(約0.02畝)。
四、試驗種子要求
(一)供種要求。品種試驗采取實名制,供種單位在分包種子時需嚴格按照以下要求進行:1.品種試驗提供試驗種子常規0.75公斤(雜交0.3公斤)×9包;試驗種子采取大網袋套小網袋包裝,每個小網袋內外均須附標簽,標簽需注明參試品種名稱、發芽率、供種單位。2.試驗種子不得包衣,種子質量不達國家標準,將取消該品種參試資格。
(二)供種時間。參試品種(組合)的種子由申請單位提供,請在7月12日前寄(送)到我站品管科,不能及時提供足量合格試驗種子的,視同自動放棄參試資格。
五、試驗結果報送
各試點需專人負責,按要求認真做好試驗,保證試驗質量,并按照附件2的表一、表二要求與格式認真填寫試驗資料,于試驗結束后一個月內通過農民信箱報我站品管科。
六、其它事項
(一)米質測定樣品。米質樣品取樣由嵊州市農科所承擔。樣品收獲后及時陰干,不得曝曬。樣品數量為每個品種0.5公斤,11月10日前寄送到我站品管科。
(二)聯系人:李燕,電話:0571-86757073,13588379619;地址: 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郵編:310020 。
附件:1.2018年浙江省救災用特早熟水稻品種區域試驗參試品種和承擔單位表
2. 2018年浙江省救災用特早熟水稻品種區域試驗記載表(一)、(二)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