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2017年度全省種子管理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
晉農種發(辦)[2017]第37號
各市、縣(市、區)種子站:
2017年,在全省種子管理系統的共同努力下,種業改革發展穩步推進,種子市場規范有序,品種更新換代明顯加快,為全省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基礎性、源頭性支撐保障。為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各級種子管理站和種子管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經研究決定,擬于近期對在2017年種子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先進集體評選對象為市、縣種子管理站;先進個人評選對象為市、縣種子管理站工作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關于種業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領導班子團結協作,求真務實,有較強的凝聚力和創造力;
2.在推進種業改革發展、強化種業監管服務等方面有較好創新,對現代種業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
3.在新品種試驗示范和推廣工作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現代農業發展支撐保障作用顯著;
4.在種子市場監管、種子質量監管、培育種子企業、基礎信息統計、種業信息報送等方面成績顯著;
5.單位沒有違法、違規、違反作風建設及其他有關規定事件發生。
(二)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1.對黨忠誠,信念堅定,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種子管理服務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現代種業發展積極工作,在本職崗位上取得了顯著成績;
3.認真學習,勤于鉆研,專業素質和綜合能力突出,在種業發展政策創設、新品種試驗示范推廣、依法治種等方面能夠發揮骨干作用;
4.作風正派,品德高尚,嚴于律己,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三、評選名額分配
擬表彰先進集體22個,其中,市級種子站4個,由省種子站站務會集體研究確定,不需申報;縣級種子站18個,由各市種子站負責推薦。擬表彰先進個人30名,原則上各市推薦的先進個人中縣級種子站人員比例不低于60%,市級種子站主要負責人不參加先進個人評選。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四、評選要求
(一)推薦評選程序
本次推薦評選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在評選推薦過程中,要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好中選優。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二)推薦材料報送
1.被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要分別填寫《先進集體推薦表》(附件2)、《先進個人推薦表》(附件3)一式兩份,于11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報本市種子站,由市種子站審核后統一推薦上報。
2.各市種子站要對被推薦對象的事跡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填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匯總表》(附件4),并于11月15日前將本市《推薦匯總表》、《先進集體推薦表》、《先進個人推薦表》統一報至省種子站辦公室,逾期未報視為自動放棄。
山西省農業種子總站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