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2016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贛農辦字〔2017〕67號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局:
按照《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檢查行動的通知》(贛農明〔2016〕110號)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2016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檢查行動,委托江西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對全省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了檢查,并抽取了生產加工的種子樣品,開展了相關質量指標檢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本次行動,檢查了26家種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重點檢查了種子企業的生產經營檔案,抽取了待售商品水稻種子樣品49個,涉及品種49個,代表種子數量12.4萬公斤。所有抽查樣品均開展了凈度、水分、發芽率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小區種植鑒定。
二、檢查結果
經檢測,本次抽查樣品凈度、水分、發芽率和品種純度四項指標全部合格,樣品合格率為100%,企業合格率為100%。從四項檢測指標具體檢測數值看,凈度平均值99.7%,最低值為98.1%;發芽率平均值為86%,最低值為76%;水分平均值為11.9%,最高值為13.3%;品種純度平均值98.5%,最低值為96.0%。抽查樣品檢驗結果詳見附件。
本次抽查樣品檢測結果顯示,全省水稻種子質量總體較為穩定,但這是在考慮使用容許差距的情況下做出的判定,如果不考慮使用容許差距,發芽率檢測值低于標簽標注值的樣品有7個,占全部種子樣品總數的14.3%;水分檢測值高于標簽標注值的樣品有1個。這反映出一些種子企業質量意識仍不強,還存在僥幸心理,在種子生產加工過程中把關不嚴格、管理不到位。
本次檢查26家種子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現,少數企業存在建立生產經營檔案不及時,內容不完整,信息不全面現象,還有少數企業在檢查前臨時制作檔案,可檢查資料很少。種子企業生產經營檔案的不完善、不健全,不能有效保證所銷售種子可追溯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繼續加強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監管。此次檢查雖然沒發現不合格的企業,但也反映出一些種子企業在種子生產加工過程中種子質量把關不嚴格和生產經營檔案不健全等問題。各地要高度重視,繼續加大對所轄區種子企業的質量監管,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質量監管效果。
(二)督促企業強化種子質量管理。各地要引導種子企業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繼續加強對種子企業制種、加工、檢驗、包裝及生產經營檔案制作等方面的技術指導,督促企業做好質量控制工作。各種子企業要嚴格加強各環節質量控制措施,全面提高種子質量水平。
2017年6月1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