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種子大王”不履行730萬債務成老賴 至今人間蒸發
8月4日,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美年廣場11樓的四川種都種業公司依然大門緊閉、無人辦公。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業界頗具傳奇色彩的“種子大王”劉光基。近日他卻因拒不履行730萬元債務,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面對諸多懲戒措施,至今依然“人間蒸發”。
長期以來,“執行難”問題一直困擾著各級法院,也拷問著社會的誠信,影響著公眾對法治社會建設的獲得感。從業界翹楚淪為“老賴”,劉光基案件只是當前“執行難”問題的冰山一角。面對眾多“老賴”,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如何保障?最高法“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承諾如何兌現?新華社記者對此進行采訪調查。
“種子大王”“人間蒸發” 巨額債務難履行
上世紀80年代,劉光基創立了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在此后的30多年中,公司發展迅速,業務遍及全國各地以及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
然而,在高速發展中,公司也遭遇了融資問題。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劉光基旗下的各公司通過貸款或民間借款的方式融資,其借貸債務遍及成都青羊、彭州、高新等多個法院,僅執行案件標的就近2000萬元。
2013年9月27日,劉光基以自己和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向債權人李某借款400萬元,約定一年后歸還,到期未歸還。
2014年9月9日,劉光基夫婦又向債權人田某借款500萬元,約定當年12月18日歸還,然而到期僅歸還了200萬元。
由于債權難以實現,田某和李某分別憑生效的裁判文書向成都高新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然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無論是劉光基夫婦還是公司賬戶,均沒有可供執行的資金。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法院先后查封了其公司存放在兩個倉庫的種子。
據了解,在法院調查過程中,劉光基曾向法院書面承諾,愿意分期償還兩筆共計730余萬元的債務,但事后數月,債務仍未履行。
6月30日,法院將劉光基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他將受到無法出境、無法購買機票、無法乘坐列車軟臥,以及不能進行其他高消費等限制。然而,面對懲戒措施,劉光基至今仍未露面。
高新法院執行局法官晏銳告訴記者,法院在上周的查詢中發現,2015年10月20日至今年1月27日期間,四川種都種業公司的賬戶陸續有2700萬元資金分別以往來款和歸還借款的名義轉到3個私人賬戶中。“當時劉光基已被立案,轉移財產涉嫌構成拒執罪。”他說。
晏銳說,種都種業公司被法院查封的種子目前評估價值為507.76萬元。根據法律規定,種子屬于特殊物品,儲存和處置均需要特別的環境和程序,急需劉光基的密切配合。鑒于其一直失聯,法院將對種子評估價進行公告送達后變賣,變賣后的價款將全部用于償還其債務。
他還表示,高新法院擬將包括劉光基在內的60名涉嫌拒執罪的犯罪嫌疑人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老賴”現象折射執行尷尬 拷問社會誠信
采訪中,高新法院研究室主任李降兵表示,當前民事案件調解、判決后,債務人主動履行債務的比例非常低。執行工作往往面臨人難找、財產難查控的困難。“大量‘老賴’的存在反映的是社會誠信的缺失。”他說。
2015年,四川全省法院辦理的具備執行條件的案件87527件,執結77891件,但執行到位率只有50.64%。
以成都高新法院為例,還有2003年就申請強制執行的案件至今未執結。“甚至有的案件申請人都去世了,被執行人都還未露面。”晏銳說。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趙勇分析認為,網絡查控系統覆蓋不足、失信聯合懲戒體系不完善、消極協執和干預執行是造成執行難的三大原因。
他表示,目前四川已建成的網絡查控系統功能大多還只限于“查”而不能“控”,2015年,全省車輛、房地產等主要財產網絡查控率低于60%,不少案件的查控方式仍以法官“登門臨柜”形式為主。
與此同時,失信懲戒信息取送不順暢、懲戒實施主動性不足、懲戒措施及效果情況反饋不及時,導致無法對所有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有效快速懲戒。2015年,四川全省移送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線索1005人,僅34人受到刑事處罰。
采訪中,一些執行法官還表示,工作中還時常遭遇協助單位不配合提供被執行人財產、收入情況,不配合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不配合凍結、扣押、扣劃財產等問題。
為了躲避債務,一些被執行人無所不用其極。例如為逃避法院拍賣房產,讓家中的老弱病殘住進房屋,一旦法院強制騰退,便以跳樓等極端方式作為威脅。
專家:治“老賴”需綜合借力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今年6月,包括四川在內的19個省份被最高法列為兩年內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重點推進省份。
采訪中,許多專家表示,打擊“老賴”、解決執行難涉及多個部門,僅憑法院一家之力難以解決。
“各地應把執行難的因素分析到位,厘清法院內外的因素。對于不適應當前執行工作的機制要重新構建,未窮盡的手段要竭力跟進,同時要向外借力,通過黨委主導、政法委協調的方式,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李降兵說。
今年6月,四川省委出臺《關于“兩年內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意見》,將解決執行難納入了黨委政府績效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
根據該意見,目前“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各界參與”的綜合治理大格局已初具雛形,為兩年內基本解決執行難打下了基礎。
“2016年底前,將實現銀行存款、車輛、工商、婚姻、稅務、房屋、土地等信息網絡查控全覆蓋。”四川省依法治省辦公室主任楊天宗說。
截至目前,四川省累計采取信用懲戒措施20.23萬人次,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8.93萬人。3.95萬人迫于信用體系的懲戒效果,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