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種子行業不論是企業,還是品種都呈現雜多亂特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顯得尤為重要,政府主管部門要主動披露市場抽查結果,建立企業退出機制等。在公眾的監督下,督促企業更加規范,更加富有責任心。
公開行政處罰往往能將相關企業推向風口浪尖。近期,甘肅農牧廳向敦煌種業控股子公司敦煌先鋒開出132萬元罰單,引來廣泛關注。
顯然,這是一份遲到的處罰。事情發生在2010年,敦煌先鋒寧夏分公司在制種中用錯父本,導致生產的15.4萬公斤先玉420玉米雜交種實際為先玉508玉米雜交種,違背《種子法》。推高事件的關注度還在于去年因同樣的錯誤,吉林省農業委員會為此處罰了敦煌先鋒1090.8萬元,這次事件也被認為是余波未了。
業內一定還記得,去年11月農業部公布種子市場抽查結果引起的產業震動,荃銀高科、登海種業、敦煌種業等多家上市企業黑榜有名。這是全國范圍內為數不多的一次詳細信息披露。事件也讓被點名的上市公司股價下跌,頻繁波動。對此,有人士提出“內部通報批評”的建議,以免殃及股民,卻沒有考慮到假劣種害苦農民。
從2010年至2012年連續三年“種子執法年”,分春秋兩季專項督查。各地根據上級指示加大市場監管,以廣東為例,從年初開展了轟轟烈烈的“三打兩建”活動,種子市場抽查被列為重點。市場監管是維護行業秩序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采取了多省市聯動抽查、抽檢人員異地抽查,破除地方保護主義,讓抽檢更加正式、公平、公正。
不時地,國家相關部門還會組織肅清轉基因品種違法種植推廣、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等專項活動。然而,有關監督抽查的結果卻往往不被公眾所知,上述提到的敦煌先鋒被處罰的信息,如果不是涉及到上市企業要求信息披露,恐怕也不會被外人所知。
種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與作物種植效益直接掛鉤。每年全國各地都有種子質量糾紛案件被曝光,糾紛處理結果幾乎很難讓農戶滿意。種子問題、氣候因素還是人為管理造成,均很難清晰界定。在美國,種子實行嚴格標簽管理制度,而在我國,不論是種子銷售人員還是農戶,都潛意識明白“按包裝標簽提示,往往種不出好產品。”種子包裝標簽往往夸大宣傳,模糊品種缺陷。這就要求從源頭避免假劣、不合格種子進入市場,警示企業將“種子質量是企業生命線”的承諾落到實處。
從對生產、經營企業資質規定,大田作物品種審定,到市場監管體系,我國已有著較健全的管理機制。而在當前的種業環境下,不論是企業還是品種都呈現雜多亂特征,把信息披露制度列為強制要求顯得尤為重要,包括政府主管部門主動披露市場調研、市場抽查結果,建立企業退出機制,企業主動公開品種、渠道以及處罰等信息。對市場凈化將會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公眾的監督下,督促企業更加規范,更加富有責任心。
近期,化肥行業向信息披露邁出了重要一步。國家質檢總局會同中國磷肥工業協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聯合發起“兩公開”活動,有6家骨干化肥企業率先簽署了承諾書,一是公開化肥銷售渠道(即一級或二級代理、銷售網點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銷售產品等信息);二是公開查處假劣化肥的信息,并廣泛宣傳,幫助農戶掌握更多信息。如此做法,不失為一種有益嘗試。[《農財寶典》授權中國種業商務網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