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11日,應越南種子商貿協會的邀請,四川省種子協會組團赴越南,進行了7天的種業考察訪問。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考察訪問的基本情況
這次赴越考察訪問團,由四川省種子站、四川省種子協會3名負責人帶隊,成員有省內7家出口型種子企業老總、3家科研單位水稻育種專家,以及2家市縣種子管理站站長共16人組成。
此次考察訪問是四川省種子協會首次組團專程赴越南開展種子貿易的一次國際交流活動,也是建立和規范我省雜交水稻種子出口越南市場秩序和工作機制的一項新舉措。主要任務:1、四川省種子協會與越南種子商貿協會共同簽訂《關于建立雜交水稻種子進出口信息互通及工作機制備忘錄》(簡稱《備忘錄》)。2、深入了解越南種業發展現狀及品種管理情況。3、積極尋找新的合作項目,拓寬國際種子貿易市場,發揮以雜交水稻種子為代表的“川種”出口品牌優勢,進一步穩定發展與越南的種子國際貿易關系。
通過7天的考察訪問,代表團圓滿完成了既定任務:一是本著“加強交流、友好合作”的原則,與越南種子商貿協會簽訂了《備忘錄》。從2012年開始,建立正常、規范、有序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雙邊協會合作與交流,共同做好雜交水稻種子進出口工作協調,規范本國種子企業行為,引導建立兩國農業(種子)企業形成“良好、平等、互信”的種業貿易關系。二是主要訪問了越南主要種子企業—南方種子公司、中央種子公司,并重點考察了太平種子公司,還應邀參加了該公司成立40周年慶典活動,廣交了朋友。三是參觀訪問了越南農業部的考研站,并就種子貿易、品種管理及科技合作問題與該站進行了較深入地座談交流。四是了解了越南種業發展及市場的新特點、新趨勢,為建立新的種業合作項目,制訂適合越南農業生態的水稻育種新目標,完善雜交水稻種子出口長遠規劃,提供了依據。五是進一步宣傳了四川種業科研和種子生產優勢。
二、越南國情及農業概況
(一)地理氣候特征:越南位于亞洲東南部,總面積32.96萬平方公里。1976年7月全國統一,1986年實行革新開放,2001年確定建立社會主義定向的市場經濟體制,2006年正式加入WTO。現設5個直轄市,58個省,人口8693萬(京族占86%),近7年經濟發展迅猛,發展速度居全球前10位,人均GDP1174美元。
越南國土南北呈細長S型,長達1650多公里,而在中部東西寬度僅50余公里。地形包括有丘陵和茂密的森林,平地面積不超過20%,山地面積占40%,丘陵占40%。北部和西北部為高山和高原,東部沿海為平原。越南北部屬亞熱帶氣候,南部則屬熱帶氣候,高溫多雨,年均氣溫24℃左右,年均降雨量1800-2000毫米。北方分春、夏、秋、冬四季。南方雨旱兩季分明,大部分地區5-10月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為旱季。
(二)農業經濟概況:越南是傳統農業國,農業人口約占總人口的75%,耕地及林地占總面積的60%,主要種植水稻、玉米、高梁、豆類、木薯等糧食作物。稻谷是其主要糧食作物,主要分布在紅河三角洲、湄公河三角洲及沿海平原地區。全國耕地面積為566.8萬公頃,人均0.073公頃,屬于人多地少國家,農業種植面積為900萬公頃左右。
越南經濟作物主要有橡膠、咖啡、茶葉、香蕉、菠蘿、檸檬、芒果等。越南糧食盈余和糧價的低廉推動了畜牧業發展,除滿足國內消費外,還有部分出口;越南海岸線長3260多公里,盛產魷魚、沙丁魚和鮑魚等,年均漁獲量為111.67萬噸,位于亞洲第十名;林業資源豐富,森林面積1340萬公頃,約占國土面積34%,生產鐵松、玉桂、花梨、紅木等約20種貴重木材,有近50萬公頃的沿海水上森林。農業發展和糧食豐收帶動了農產品加工業的迅速崛起,但農產品加工技術落后,商品率低。
1989年以來,越南農業對外貿易發展迅速,農產品出口額已占該國出口總額的45%,出口創匯達10億美元以上的九種農產品中,有大米、橡膠、咖啡、木材及木制品、水產品等,特別是大米,已從進口國迅速發展成世界大米的第二大出口國,還出口茶葉、腰果各3萬噸以上。2009年農林漁業總產值約占GDP的16.99%,糧食產量4330萬噸。
三、越南種業情況
(一)種子管理體系
1、越南新品種審定流程:
1)VCU檢測:試驗由農業部考研中心組織,主要是初步考驗新品種是否適宜當地氣候及產量、生育期、抗性等品種特性。要求進行3個季節,每個季節的平均產量比對照增產8%以上。
2)DUS檢測:主要是測試品種穩定性、特異性,考驗與已經審定品種的相似度,以此來鑒別是否重復申報。要求進行2個季節。
3)試驗性生產:由有關省農業廳組織,在三個以上省份進行并由當地農業廳出具試驗性生產的數據報告和推廣面積證明(累積推廣面積800—1200公頃)。
4)初步審定:由農業部種植司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組織,根據VCU、DUS及試驗性生產數據,進行表決,通過初審的品種進入待查階段,該品種每年可以銷售60噸以內。
5)正式審定:在待查階段初(兩年內累積推廣面積在800—1200公頃)表現穩定且不出現問題的,由品審委員會表決予以正式審定。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越南是UPOV組織成員,執行的是馬德里協定,在實際操作時越南政府只承認和保護在越南國內做過認證的知識產權,而對在境外已申請保護過的品種知識產權并不予保護。
2、種子質量檢驗:農作物種子銷售前必須接受國家考檢驗中心(或者是達到農業部規定標準的試驗室)進行抽檢并出具檢驗報告,符合檢驗標準的方可銷售。在銷售過程中有關部門也將進行抽檢。
3、種子企業注冊條件:在越南申請成立種子公司門檻很低,注冊資金約人民幣10萬元。而外資在越南注冊種子公司與我國差不多。具體條件:資金要求50萬美元以上;有獨立辦公場所(含租用);持續盈利的可行性報告;外國人暫時居住證明;由母公司所在國主管機構認證的授權文件;如經營內容包括生產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4、種子生產經營條件:1)生產種子的條件:A.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B.具有合法的生產基地;C.具有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及必要物質條件;D.有專業的技術人員。2)經營種子的條件:A.經營范圍包括種子;B.有經銷點及必要的物質、技術條件;C.有專業的倉儲人員;D.有專業的質檢人員及質檢設備。
(二)考察主要種子企業情況
越南政府非常重視種子企業的生存與發展,其經濟發展經歷雖與中國有一定差異,但過去種子企業的設立分布、經營管理及后來的改革、改制跟我國有相似之處。雖然種子企業整體上不如中國,但十分重視自身形象建設,努力與國際接軌。
1、太平種子股份總公司:太平水稻種子公司成立于1972年1月,1978年改名為太平種子公司 ,2011年公司更名為太平種子股份總公司,是一個專門研究、篩選、生產、經營、進出口各類農作物種子的公司。公司有近300名員工,在全國有10家分公司,是越南種業界龍頭企業之一。該公司科研能力較強,已選育和引進了生育期短、質量高的品種,擁有的8個國審水稻品種中,Duu527、CNR36和太川111均為我省川農高科種業出口的專利品種。2001年以來,該公司已與川農高科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并將中國視為最重要的戰略合作國。2002年成為亞太種協(APSA)會員,目前是越南種子商貿協會的副會長單位。
2、中央種子股份公司:成立于1968年,公司前身直屬越南農業部,1993年更名為中央種子公司,2003年11月更名為中央種子股份公司。目前有11個分公司和1個研究站。每年銷售種子20000噸,其中雜交水稻和玉米種3000多噸。該公司致力于研究高產、優質、高抗倒新品種,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有專業科研、生產隊伍和現代化的種子加工設備。公司在業界有良好的信譽,是越南種業龍頭企業和上市公司,也是種業界進出口種子量最大的企業之一,系亞太種協成員。
3、南方種子股份公司:成立于1976年,1993年更名為南方種子公司,2002年3月改制為南方種子股份公司,是越南種業界率先實現股份化的公司,國家控股20%。2005年3月在胡志明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是越南第一個率先上市的種子企業,曾經是越南種子商貿協會的會長單位。公司注冊資金1500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5000萬元),是越南研究“三系”雜交水稻的主要單位,雜交水稻制種水平較高,其中博優253單產達到5噸/公頃,Ⅱ優838達到3-4噸公頃,年生產常規水稻種子300噸;其玉米研究居越南領先地位。該公司還從事糯玉米、西瓜、辣椒、黃瓜、苦瓜、番茄等經濟作物品種研究。
(三)越南雜交水稻種植及種子生產情況
1、水稻種植情況:越南稻田總面積約380萬公頃,目前種植面積達到750萬公頃(北方種兩季,南方種三季,南北種植面積比例大約為4:3),平均產量約4.13噸/公頃。
越南引進雜交水稻種植開始于上世紀90年代初,2003年以來,面積穩定在60—70萬公頃左右,單產達到6-6.45噸/公頃(個別地方達7噸/公頃)。在相同栽培條件下,雜交水稻比常規稻的單產要高出1-1.5噸/公頃,有時甚至達2噸/公頃。雜交水稻對越南北方和中部的糧食生產作出了很大貢獻,但目前也僅占水稻種植面積的10%,且東南部和湄公河流域仍基本是一個空白,市場發展潛力巨大。2003年以來,越南在雜交水稻推廣品種上,米質較優的組合如Ⅱ優838占54%、Ⅱ優63占32%逐步取代汕優63品種。
2、雜交水稻種子生產情況:1992年越南就開始生產雜交水稻種子,雜交水稻制種面積逐年增加,而且產量也不斷提高。目前,雜交水稻種子生產集中在早造,面積約1700公頃。在一些省份制種面積比較穩定,如廣南省約200公頃,河南省約180公頃,南定省約150公頃、海防市約130公頃;另一些省份面積增加較快,如清化省約360公頃,多樂省約95公頃,平定省約80公頃,老街省約55公頃。
目前雜交水稻制種單產較高的海防市、多樂省達2.5噸/公頃,在老街、廣南、清化等省出現了3.3-4噸/公頃,但在一些大面積制種省份單產水平較低,如河南省1.6噸/公頃、南定省2.2噸/公頃。
四、中越雜交水稻種子貿易現狀及主要問題
(一)中越種子貿易現狀
20世紀90年代初,尤其是中國—東盟自貿區正式啟動以來,我國加強了與越南的國際種子貿易合作關系。1993年依靠邊境貿易從中國小批量進口,1994年開始大批量進口。目前越南雜交水稻種植面積占水稻面積20%以上,年用種量在3萬噸左右,其中,進口雜交水稻種子2萬噸左右,本國生產及其他國家進口1萬噸左右。雜交水稻主要在越南北部地區種植,正在往越南中南部地區發展。現越南有30家公司從中國進口約1.8-2萬噸雜交水稻種子,滿足了72%的雜交稻種子國內市場需求。越南推廣雜交稻品種有50多個,面積前十位的品種是:“三系”雜交水稻組合有Ⅱ優838、N優69、D優527、蜀興6號、凱豐1號、Ⅱ優986、Q優1號、南洋99、D優725、得優11、汕優63;“兩系”雜交水稻組合培雜山青、培雜49也有推廣。
我國雜交水稻種子出口企業有30多家,其中四川有20家,占2/3。據統計,2010-2011年度我省出口雜交水稻種子約1.1萬噸,(不包括邊貿種子出口數據),其中近80%出口越南,占中國出口同類種子50%以上,農業創匯3260多萬美元;種子質量受到越南好評的中國公司比較多,就四川而言有川農高科、國豪種業、隆平高科等,對積極促進我國種業外貿發展,提高越南中北部水稻產量,增進中越兩國人民傳統友誼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避免種子資源流失刻不容緩。據了解,國內個別企業出于各種原因,違反農業部的有關規定,未經許可把制種親本提供給國外種子企業或已經在外國制種,并局部獲得成功,制種技術逐漸成熟,且制種產量也逐年增加,影響我國雜交水稻種子出口。
2、出口種子價格優勢有所喪失。據反映,2011年越南、孟加拉等國本地制種成本1.8美元/公斤,而我國不低于3美元/公斤的出口價格已高于其部分地方零售價,導致誠信守法企業在這些國家的客戶部分流失。
3、種子貿易壁壘日益嚴重。一是檢疫性技術貿易壁壘,以質量、疫病為由設置障礙;二是生產本地化,以要求本地生產為由制造麻煩;三是要求提供ISTA種子檢驗證書,而中國大陸尚未加入ISTA組織。
4、種子出口價格陷入怪圈。個別嚴重違規企業在中國種子協會商議最低出口定價時,一方面故意哄抬出口價格,另一方面卻私下低價傾銷。其原因是,定價越高,利差越大,越有利于暗箱操作(降價銷售、給進口商回扣、產品侵權等)。比如越南出口報關單顯示出口價格為3美元/公斤,而實際結算低于此價,加之是賒銷,更易于操作。
5、雜交水稻種子出口量減少。近年來,因雜交稻種子價格漲幅較大,有的質量較差(主要是發芽率低)且年度間供應數量不穩定、不及時,導致出口量減少,加之越南政府對其本國常規稻的財政補貼力度日益加大,該國常規稻逐年擴大了種植面積。
6、越南種子賒銷欠款現象嚴重。越南種子市場銷售準入門檻較低,國內小公司進入越南急劇增加,各公司為了占領市場相互殺價,實行先鋪貨后收款,賣不完還退貨的方式,導致市場相當混亂,賒銷欠款現象嚴重。據了解,越南進口企業90%以上都存在賒銷欠款現象,風險太大。
7、少數企業利用邊貿走私較嚴重。主要是未取得出口配額的一些企業,以侵犯其他公司產權保護品種和新品種為主,通過在東興口岸邊貿進行走私活動。
(三)越南方面的愿望與建議
在越考察期間,我省考察團與越南種子商貿協會及三家種子企業進行了多次座談與交流,越方表達了如下愿望與建議:
一是加強雙方種業科技交流與合作。四川種子企業可直接在越南南方開展科研育種,以選育出適應南方氣候及耕作制度的水稻新品種。二是希望中國與越南開展合作制種。鑒于目前已有印度拜爾、瑞士先正達種子公司在越南制種,希望中國農業部允許開放部分水稻品種,讓中國種子企業在越南合作制種。三是建議制定水稻命名“香優”的標準。越方建議中方農業主管部門應制定水稻命名“香優”的標準,以免誤導該國農民。
五、幾點啟示與建議
(一)堅持實施種業“走出去”發展戰略。越南作為東盟成員國之一,是中國種業進入東盟5億人口市場的最佳跳板和便捷通道。建議:中國種子協會要積極組織國內出口型種子企業做好雜交水稻種子出口協調、督促、維權和服務工作,正確引導和幫助出口企業鞏固完善與越南及東南亞等國家的良好、平等、互信的種子貿易關系,進一步實施我國種業“走出去”的發展戰略。
(二)嚴格管控雜交水稻對外制種的核心技術。我國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農業主管部門應聯動,嚴禁優良的種質資源流失國外。建議:在農業部及相關部門的管控下,可有條件地放行講誠信、有出口業績的企業在境外開展制種,建立境外育種試驗站。但是領先的、訣竅的核心技術一定掌控在中國自己人的手里,禁止外流。對嚴重違規企業,特別是對侵犯知識產權或變相出口,已明確規定禁止外流種質資源的現象,要加大處罰力度,勒令暫停進出口或取消進出口種子的經營許可資格。
(三)建立統一出口種子價格的商議機制。建議:中國種子協會國際交流分會,在組織國內出口型種子企業年會時,要通盤協調,平等商議雜交水稻種子參考出口價格,綜合考慮國內種子生產成本、企業利潤、國內外生產及出口種子數量等因素,合理定價,達成共識,建立企業統一的種子出口最低價格商議機制。對屢教不改的違規最低商議出口價格的企業,要及時向農業部有關部門和中國種子協會反映,建議減少或停辦其種子出口配額。同時,要求國內各出口企業盡量避免種子賒銷,實行“銀企對接、現款現貨、限定結清”的辦法,減少因款貨造成的糾紛問題。要積極鼓勵企業走“大貿”,逐步減少邊貿,嚴厲打擊以邊貿為由進行種子出口的違規違法的走私活動。
(四) 擴大選育針對越南出口市場的對路品種。目前,四川包括相關省(區)雜交水稻品種種植在越南北部已站住腳,但適應越南南部的品種很少。據悉,越南常規水稻有700多個品種,品種資源豐富,我們應注意收集越南南部水稻品種資源,加大選擇、引進力度,擴大育種資源。例如以我國海南省為科研試驗基地,選育出生育期短(90-110天)、米質好(粒長、堊白少)、能抗雨季病蟲(稻瘟病、白葉枯病、稻飛虱)、豐產性好,比常規稻增產20%的品種,以適宜越南南部及周邊氣候及生態條件相似國家出口對路種植的品種。
(五)鼓勵種子企業積極探索境外投融資路子。鑒于先正達、拜耳、隆平等跨國公司的成功經驗,在境外著手探索并組建小型投融資公司,收集利用該國或地區的種質資源,進行本地化科研育種、生產、銷售等。對境外投融資的企業,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應給予專項項目與資金的扶持,尤其是以具有領先優勢的雜交水稻技術合作為主要內容的境內外合資公司或合作企業,要由中方企業控股。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