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開縣農業執法人員在長沙鎮胡橋村5社查處了一起涉嫌無證生產、經營柑橘種苗案。
當事人李某于2009年在當地租用了4畝耕地用于生產、繁殖柑橘苗,據當事人講:他于09年從重慶市柑橘研究所引進枳殼用于繁殖柑橘苗,現已經售出種苗1萬多株。經現場勘驗,發現尚有30-70cm的種苗5萬多株,小苗4萬多株。根據重慶市相關法規規定,柑橘屬于主要農作物品種,按規定生產、繁殖、經營柑橘種苗必須在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后,才能生產銷售。為此,開縣農委已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開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