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劉偉林)為加強農產品穩產保供,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省農業農村廳要求組織各農民合作社做好加強生產保供、確保質量安全、暢通銷售渠道、誠實守信經營、嚴格防疫管理、加強人員防護等工作。并向全省農民合作社發出七點倡議:
一、遵循政府要求。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要緊緊依照、遵循當地政府的有關要求,在當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下,把疫情防控作為首要任務的前提下,進行相應的生產。
二、加強生產保供。廣大農民合作社要在當地政府和農業農村部門的指導下,及時了解主要農產品供求信息,合理安排蔬菜、畜禽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保持正常生產秩序,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
三、確保質量安全。廣大農民合作社要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嚴格執行農業生產標準,加強種植養殖過程管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暢通銷售渠道。廣大農民合作社要加強市場信息溝通,主動與重點城市農產品營銷主體、本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對接,及時提供農產品信息,積極組織農產品快速有序流通,確保農產品進城入店。如出現產地農產品調出、農資調運困難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反映。
五、誠實守信經營。廣大農民合作社要以誠信為本,依法依規開展經營,規范本社管理和服務,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堅決杜絕趁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發布虛假誤導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發生。特別是各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要充分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增強疫情防控的責任心和穩產保供的使命感。
六、嚴格防疫管理。各養殖類農民合作社要規范養殖生產,不購進、不運輸、不銷售來源不明或非法捕獲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養殖場區、定點屠宰場等場所的消毒滅源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
七、加強人員防護。廣大農民合作社要監督本社成員和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保護。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衛生防疫主管部門,利用各類農機具參與村居街道衛生防疫消毒工作。配合加強農村疫情防控,利用社務管理平臺、成員微信群等渠道,把科學防疫知識和疫情防控要求發送給農民成員,引導農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堅決抵制和糾正散播謠言的行為。
省農業農村廳要求,各地采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將倡議內容宣傳到各農民合作社,消除死角死面,動員和組織各農民合作社共同參與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來,加強自律,確保正常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要及時為農民合作社提供農產品供求信息,加強生產指導,加強防疫管理,加強質量監管,加強防疫消毒,全力做好農產品穩定保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