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質量定期 監督檢驗工作的通知
黔種站發﹝2017﹞40號
為保障我省明年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省農委關于種子質量監管工作安排,我站決定對全省生產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進行定期監督檢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監督檢驗針對我省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在省內外生產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檢驗項目為純度(田間種植鑒定),省種子管理站及各市(州)種子管理站負責扦樣。委托貴州大學水稻所、遵義市種子管理站承擔純度鑒定的種植任務。
二、工作要求
扦樣工作按照《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的要求進行。對于在種子生產田間檢查中發現隔離條件較差、去雜工作不及時以及雜株率較高的,要單獨扦樣進行鑒定。
扦樣要扦取一個純度鑒定送驗樣品和一個備份樣品,水稻送驗樣品數量600g,備份樣品400g;玉米送驗樣品1000g,備份樣品500g。扦樣及樣品運輸過程中要保證不能損毀、混淆,樣品封緘要具備唯一性、可溯源性,備份樣品封口應經扦樣人員和被扦單位簽字確認。
鑒定選地、播種、田間管理等要符合《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3543.5-1995)的要求,充分表現品種特征特性。扦樣編號、種植編號一一對應并畫出田間布局圖,承擔種植任務單位應在鑒定關鍵時期記載品種的典型特征或田間表現。花期及成熟期,我站組織省內種子管理及育種技術人員進行鑒定。
三、時間安排
扦樣工作從10月15日開始,水稻種子扦樣10月30日前完成,玉米種子扦樣11月10日前完成。種植鑒定工作于3月上旬完成。
四、結果處理
鑒定工作完畢后,我站將及時通知企業鑒定結果。各被扦企業應根據鑒定結果,封存不合格種子批,不得上市銷售。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