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河北兆育種業有限公司訴江蘇聯友種業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一案近期將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據了解,江蘇聯友種業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設立分公司江蘇聯友種業有限公司章集門市部(另一被告),經營范圍為農藥,不包含種子。該門市部負責人徐巧梅于2016年4月7日向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是化肥、不再分裝的農作物包裝種子零售。
今年春季這家門市部銷售了原告生產的蠡玉88玉米種子,4月21日被品種權人發現并進行了證據保全。
有關人士認為,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只有農藥,分公司負責人農藥以外的經營行為屬于個人行為與分公司無關。隨著開庭日期的臨近,答案也將漸漸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