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訊8月27日(ri),和縣(xian)(xian)功橋派(pai)出(chu)所聯合該(gai)縣(xian)(xian)經(jing)偵大隊,在派(pai)出(chu)所開展(zhan)了(le)集(ji)中(zhong)退贓活動,向該(gai)轄區74戶(hu)農民(min)退還了(le)購買假稻(dao)種款項共計93073元。
4月下旬,正值農民泡稻種育秧苗的季節。功橋所獲悉,轄區許多農戶購買的稻種在水泡催芽時發臭腐爛,涉及到該鎮兩個村委會共16個自然村74戶村民。經進一步調查得知,這些農戶購買的“皖稻153”稻種都是購自巢湖市中垾鎮劉某處。功橋派出所立即向該縣經偵大隊作了通報。經偵大隊立案偵辦,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實,幫助農民群眾追回損失共93073元。后經巢湖市農委委托廬江縣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鑒(jian)定,該批(pi)種(zhong)子為不合格產(chan)品。
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dui)劉(liu)某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yi)步辦理中。
李文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