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民日報 》( 2013年05月27日 07 版)
“種子購回家后,應在10日之內進行發芽試驗,否則下種后出現缺苗現象概不負責。”“如果發現種子的生長與產量相差懸殊,投訴時應持有購種發票、種子包裝、部分原種及生長階段的錄像與照片。”“超過3日不退,超過7日不換。”……在種子銷售的黃金季節,為了凈化種子市場,連日來,浙江省仙居縣工商局開展了專項種子“霸王條款”檢查,加大了對種子廣告中“霸王條款”的打擊力度。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農戶,在購買種子時,要注意仔細閱讀種子外包裝及說明書上的合同條款,避免落入不合理的合同陷阱。若在消費過程中遇到“霸王條款”,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劉明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