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劉志剛)“在發生種子事故時,如果沒有制種企業的標準樣品來對照,就很難鑒定是種子質量問題,還是假冒偽劣產品……”5月25日,省農業廳農業種子總站決定,因未按時交種子標準樣品,從現在開始,停止在全省推廣63個種子品種,涉及玉米、小麥、棉花等六大類。
經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議,決定停止推廣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63個種子品種,其中涉及玉米品種14個,小麥品種8個,大豆品種1個,棉花品種21個,向日葵品種8個,西瓜品種11個。省農業廳農業種子總站要求,從現在開始,上述品種種子停止生產;自公告發布滿一年起,上述品種種子停止經營、推廣。
對于停止推廣上述種子的原因,省農業廳農業種子總站品種科負責人稱,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經農作物品種審定的種子品種,其制種企業必須交種子標準樣品。而種子管理部門在市場監管中,將根據制種企業的標準樣品,來判定該制種企業的市場銷售產品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現象等。
我省糧食產量連續多年出現增長,且去年歷史性地突破110億公斤大關,取得如此成績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糧食優良品種的推廣應用。據了解,今年我省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了建設現代種業強省的戰略目標,到2020年,全省培育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玉米、小麥、馬鈴薯等主要農作物突破性優良品種10~1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