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隴原大多數農民愉快地在田間勞作,但對于榆中縣夏官營鎮的一些農民來說,心中只有苦澀和焦慮,因為他們播種的玉米種子出苗很少。令他們疑惑的是:同樣的土地、同樣的氣候、同樣的播種時間,別人的玉米地里長出1寸左右的青苗,為什么自家的玉米地里卻光禿禿地不出苗呢?他們懷疑購買的是劣質種子,從經銷商處討要說法,得到的答復是種子沒有問題。萬般無奈之下,他們想起了甘肅省農業執法總隊向社會公布的“三農”維權熱線,并向該隊進行了投訴。
省農業執法總隊接到投訴后,當即派執法人員趕赴榆中縣夏官營鎮進行初步調查,得知這批種子是農民從當地一家種子經銷商處購買的,而種子是由甘肅某大型種業公司生產并銷售的。總隊成立了以白樹明隊長為組長的專案組,專案組成員在烈日下數次赴制種企業、經銷商處和夏官營鎮的受害農民家中調查取證。其間,一些農民私下找經銷商卻無法解決問題,便圍攻種業公司,甚至揚言要圍堵市政府,形勢十分嚴峻。專案組一方面說服農民,穩定情緒,一方面快速辦案。
最終查明:該種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往夏官營鎮的2000公斤玉米種子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給種植農戶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屬于銷售假劣種子行為。經反復協調,該公司最終以每畝400元的標準向467戶受害農戶賠付經濟損失共計22.4萬元。省農業執法總隊依法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處罰:責令停止經營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84萬元;處以罰款1萬元。該案的查處,不僅為農戶挽回了經濟損失,贏得了農民群眾的信任,密切了干群關系,而且在我省種業界產生了較大影響。夏官營鎮政府、種子經銷商、紅柳溝村黨支部及村委會分別給省農牧廳和省農業執法總隊贈送了5面錦旗。年近七旬的農民丁進清深有感觸地說:“我們開始舉報時,沒有抱多大希望,沒想到你們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處理得這么好。你們才是真正為老百姓辦事的執法隊伍。”
這起案件讓省農業執法總隊深刻體會到,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是執法辦案的重要前提;心系“三農”,堅持原則,是執法辦案的根本要求;以誠相待,多方協調,是執法辦案的重要手段。只要公正執法,真心為農民著想,為企業服務,就能得到農民的擁護、企業的理解和社會的認可,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才會有廣闊的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