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網
核心提示:在驅逐造假者的過程中,農業部門支持了先鋒們的“打假”運動,外資巨頭是否會一舉壟斷中國種業市場?
2010年10月21日,新疆烏魯木齊烏拉泊火車站,一列準備出發的火車突然被攔了下來。執法人員發現,其中三節車皮中裝的全是玉米種子,重達180噸。
參與此次執法行動的,還有杜邦旗下先鋒國際良種公司的幾名員工。經檢測確認,這批種子為先鋒一款名為“先玉335”的玉米品種,但絕不是先鋒公司生產的正規種子。如果這些種子沒有被攔下,將被運往河南銷售。而玉米是河南第二大種植農作物種類,僅次于小麥。
老馬(化名)就是這幾名先鋒公司員工中的一個。這樣的情景,老馬已經遇到過太多次了。在先鋒,老馬的職務有些特別,叫“知識產權維護專員”, 屬于法律部,通俗一點說,他的職責就是“打假”。和他做同樣工作的還有10多位同事,但由于假冒侵權案件太多,老馬有些力不從心。“十幾個人簡直是杯水車薪,忙不過來!”
而據鄭州新支點農業咨詢公司負責人李鑫的了解,目前,市面上銷售的“先玉335”產品80%都是假的。農業部調查也顯示,全國市場上銷售的“先玉335”種子,有超過一半的都是仿冒品種。
《華爾街日報》近期在一篇名為《中國山寨新成員:農作物種子》的文章中指稱,在中國,仿冒名牌手提袋和盜版軟件多年來一直都存在,但“現在這種所謂的最高形式的恭維,似乎延伸到了最基本的大宗商品身上:農作物種子”。而擁有優良品種的先鋒和孟山都這類的跨國企業,正成為被冒充的對象。
先鋒,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米種子企業,而同為跨國農業生物技術公司的孟山都,則是轉基因種子的領先生產商,二者占據了多種農作物種子70%以上甚至100%的市場份額。
“種子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開發培育一款種子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巨大的資金投入,一旦被侵權,傷害非常大。”孟山都中國區玉米種子事業部總經理、中種迪卡種子公司總經理汪泓對本報記者稱。
不過,外資種業巨頭在中國的田間地頭發動的這場專利戰,是否將是微軟維權的歷史重演?在將大批造假者驅逐出這個市場的過程中,外資巨頭是否會一舉壟斷中國種業?
先鋒們的“打假”運動,得到了中國農業部門的支持,但對于行業主管部門而言,在整治亂象之后,更大的挑戰在于,培育出“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較強國際競爭力”本土種業龍頭。
“過分依賴國外種子,一旦產生壟斷,就會很被動,所以,中國一定要有自主創新品種,要讓中國的蔬菜(糧食)有‘中國芯’。”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鳳田撰文稱。
先鋒“打假”
導讀:“套牌”和“仿冒”,占據了“假種子”現象的85%。
2002年和2006年,先鋒先后與登海種業(600354.SH)、敦煌種業(600354.SH)組建合資公司,從事先鋒選育的玉米雜交種“先玉335”的制種和銷售。
不過,按照先鋒方面的說法,直到2004年,“先玉335”才通過國家審定,并開始在中國市場銷售。
在經過一段平淡期后,以92%以上的發芽率保證、單粒播種為最大優勢的“先玉335”開始獲得市場的青睞,逐漸走俏。“先玉市場的紅火應該是從2008年開始的,也正是從那時候開始,假冒侵權也隨之而來,來勢洶洶。”老馬回憶道。
假冒侵權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打著別的玉米品種名稱生產、銷售先鋒的品種,也就是業內通稱的“套牌”,老馬把這種手法稱為“掛羊頭,生產狗肉”;二是,仿冒先鋒系列的包裝,里面或是先鋒的種子,或者是其它種子。
據老馬統計,這兩種手段占據了假冒侵權現象的85%,由于“套牌”的手法較為隱蔽,這類方式又占據了其中的八成。此前有媒體稱,在東北某省,某“種子一條街”上95%的商鋪都在套牌“先玉335”。
2009年,先鋒發現有2家公司在市場上銷售一種名為“吉單525”的玉米種子,由酒泉市通盈種苗公司生產,遼寧方孚種業公司包裝銷售。但經DNA真實性檢驗,該種子就是“套牌”的“先玉335”。
由于當時“先玉335”尚未取得植物新品種權,不能以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為由起訴。于是,先鋒只能以“侵犯商業秘密”狀告兩家公司,今年3月,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通盈、方孚終審敗訴。
2010年,“先玉335”取得植物新品種權,老馬的工作順暢了很多。也就是這一年,老馬和同事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查獲到迄今為止最大一起針對“先玉335”的侵權案。
2010年6月,先鋒得到線索,內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的天柱綠色農業發展公司在非法生產“先玉335”。老馬的同事悄悄去了田間進行辨認,并采集了樣本送到北京市農林科學院檢測中心進行檢測。通過DNA序列的對比,發現該種子和“先玉335”相同。
隨后,先鋒向阿魯科爾沁旗得農業部門和公安部門舉報,封存了涉嫌侵權的玉米雜交種子240噸左右。由于案件巨大,該案又被上報至國家農業部和公安部。
據進一步調查,天柱公司早在2000年就被吊銷了生產許可證,但其之后10年一直處于非法生產的狀態。據阿旗農業局種子站站長張瑞禎此前的介紹,天柱公司和當地農民合作繁殖“先玉335”的面積為5000畝,而先鋒公司自己目前也僅推廣了3000多畝。
老馬透露,2010年,僅先鋒參與調查的打假案涉及的非法種子數量就達1688噸,這些種子已經全部被執法部門查扣。而2011年1月,在天柱公司的生產基地,再次查獲未收獲的非法種子1740多噸。
孟山都中國也在做著同樣的事情。據該公司介紹,其目前“打假”的流程是,在市面上發現假貨后,通過農戶、零售商、經銷商或者銷售代表等等購買帶有發票或者收據的假種子;盡可能的多取證,以確定假貨的銷售范圍和估算假貨的量。如果可能,盡量找到貨源和存放種子的倉庫。
其后,孟山都向當地種子管理站執法大隊或工商部門舉報。“一般當地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會采取較快措施查封當地倉庫。如果遇到地方保護主義,且案值較大,可以向農業部舉報,以達到徹底查處的目的。”
亂局下的蛋
導讀:價格戰盛行,企業利潤低下,進而導致研發缺失。
在汪泓看來,之所以有那么多層出不窮的種子侵權案件出現,首先源于中國種業特殊的生產模式。
一般而言,先鋒、孟山都這類的種企,在中國都有自己的育種公司,而育種公司一般會把“種子親本”交給當地的農民,由他們具體負責種植、繁育工作。
“中國的農戶小而分散,這種繁育模式涉及田間地頭千家萬戶的農民,這就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汪泓介紹,假冒企業的種子,大部分來自于“套購”。所謂“套購”,有兩種模式,一是直接從農戶手中收購一部分親本,自己繁育。
“他們也是春天種,和我們同步,甚至就買1公斤親本,拿到海南等熱帶地方去加繁,加快繁殖速度。”
汪泓表示,這種方式制造的種子,與正牌的種子基因是一樣的,但質量上差一些。外資很多正牌的種子發芽率都保證在90%以上,制假企業的種子發芽率不會這么高。而中國對發芽率的要求是85%。
另一種“套購”方式,技術含量更低,即直接從農民手中收購生產好的種子,自己進行包裝后即可出售。
2001年3月,孟山都與中國種業集團公司合資成立“中種迪卡雜交玉米種子有限公司”,在中國開發玉米雜交種迪卡007等。這幾個雜交種在中國西南、西北一些省區試種并通過審定,豐產性、抗病性、抗逆性均好。而廣西和云南,正是迪卡系列種子的主要銷售區域。
而孟山都的種子生產基地,也在云南等熱帶地區。盡管其與當地農民簽訂了合同,但并未能阻止他們將種子賣給出價更高的套購者。
讓汪泓記憶猶新的是,2008年,孟山都在云南生產的一半的種子都被套購走了。“當時都出動了工商和公安部門,沿途設卡,希望能截下來,但最終沒有成功。”
第二年,孟山都只能轉移了生產基地,但套購者很快又得到了消息,聚集而來。現在,孟山都的辦法是,搶在農民晾干剝粒前收走,直接用機器烘干剝粒。“但是,這不能阻止他們套購種子親本去繁殖。”汪泓說。
導致假種子泛濫、套牌侵權行為不斷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行業進入門檻過低,價格戰盛行。
有“本土雜交水稻龍頭企業”之稱的隆平高科 (000998.SZ)董秘彭光劍對本報記者稱,因為公司眾多,競爭都以價格戰為主,企業利潤低下,進而導致研發缺失,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企業都“只買不研”,種子市場“假而不劣”。
農業部統計數據則顯示,我國持證種子企業有8700多家,注冊資本在3000萬以上的僅有200多家,實現繁育推一體化、經營范圍覆蓋全國的企業不到100家。而種業前10強,僅占據了約13%的國內市場份額。
而這8700多家種子企業中,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只有100多家。并且,即使是有研發能力的企業,投入也不足,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平均只有約3%。相比之下,國際種業巨頭一般把銷售收入的6%-15%用作科研經費,平均比率約為11%。
“不應該出現這么多公司,因為好的品種沒那么多。因此,只有造假侵權。”鄭州新支點農業咨詢公司負責人李鑫稱。
當然,對于造假者而言,低成本、高利潤,是其前赴后繼的最直接的推動力。
按照汪泓的說法,孟山都每開發一個新品種,正常需要7-9年時間,此后,親本生產需要1年,商品種生產又需要1年。還有3-4年的審定過程。漫長的時間中,資金投入更是巨大。
而造假者,除了套購需要的極少成本外,其它成本幾乎為零,但其售出產品的價格,卻與正牌產品相差無幾。在東北地區,流傳著一個假種子銷售商的財富“傳說”。據稱,他造假、售假三年,第一年,他開的車是捷達;第二年,換成了奧迪A6;第三年,他又開上了陸虎。
汪泓還稱,“一旦查獲制假點和產品,地方農業局和種子局都沒有處罰權力,處罰單位在這個方面又沒有經驗,處罰力度不夠。”并且,“植物新品種權”作為一種知識產權,在刑法上沒有對應的罪名。此前,先鋒查獲的幾起案件,最后均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非法經營罪”進行了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