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5月18日訊 近日,龍江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對農資市場進行日常巡查中,連續查處了八起種子違規案件,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秩序,得到了農民的好評。
在這八起種子違規案件中,有三起種子標簽不符合規定案件,涉及三家種子商店共550公斤種子。其中包括吉林省瑞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巴單4號玉米雜交種250公斤,黑龍江鐵成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龍單29玉米雜交種200公斤和山西屯玉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屯玉88玉米雜交種子100公斤,這些種子標簽均不符合相關規定,甚至連生產日期也沒有標注。
三家商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屬于銷售種子不符合《種子法》規定的種子的行為,龍江縣工商執法人員依照相關規定分別做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除三起種子標簽不符合規定案件外,還有五起種子虛假宣傳案,涉及五家種子商店銷售的1800公斤種子。分別是濮單6號玉米雜交種子的外包裝上標有“源于歐美,領先世界”字樣;遼作1號玉米雜交種子的外包裝上標有“品質優良,綜合抗性好于先育335”字樣;英玉2008玉米雜交種子的外包裝上標有“英國聯邦”字樣;龍單21玉米雜交種子的外包裝上標有“比對照吉單27增產16%左右”字樣;雷奧1號玉米雜交種子的外包裝上標有“源于美國、美國資源、本土改良”字樣。
經工商執法人員調查,當事人對其所宣傳的內容均提供不出任何依據。其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執法人員依照相關規定分別做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