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種子管理站 王玉霖 報道
當人們還沉浸在濃郁的節日氣氛中,為了進一步規范種子生產經營行為,保障種子企業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我縣種子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甘肅省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農牧廳通知要求,金塔縣種子管理站發出通知,要求在全縣范圍內從事農作物種子生產的企業,均按生產示范合同文本簽訂種子生產合同。
各種子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甘肅省農作物種子生產示范合同》,在確保農民利益的前提下,簽訂公平、公正的種子預約生產合同。簽訂的種子生產合同必須到縣種子管理站備案。同時要重合同,講誠信,對合同約定種子生產基地農戶生產的種子,不得壓級壓價,也不得亂漲價,嚴格按合同收購,并及時兌付農戶的種子款。堅決杜絕基地、企業私自出臺沒有法律依據的合同。對出現搶購、套購種子,農戶私留種子,哄抬種子價格,不履行預約生產合同的現象,要嚴厲查處。確保全縣種子生產市場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