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10元/畝,中稻15元/畝,晚稻15元/畝,小麥10元/畝,玉米10元/畝,油菜10元/畝,棉花15元/畝
■記者李平 實習生 杜軍
張昌福是房縣姚坪鄉長良村油菜種植大戶。前不久,他領到了每畝10元的良種補貼,“我一共領了200多元,錢雖不多,但政府的補貼是對我的鼓勵,明年我要租地擴大油菜種植規模。”
利好:一項惠農強農的好政策
國以農為本,農以種為先。我國從2004年開始,對農民實行良種補貼。良種補貼政策的實施,對鼓勵農民擴大良種種植面積、提高良種覆蓋率、增加優質糧食生產起到了重要的政策引導作用。
市農業局種植業科科長魏建軍介紹,按照有關規定,良種補貼工作主要由各級財政部門、農業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管理。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良種補貼資金預算,會同農業部門制定資金分配方案、撥付補貼資金、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農業部門負責良種補貼政策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工作,編制實施方案,核定良種補貼面積,按照尊重農民意愿、遵從品質優先、遵守市場公開的原則,積極引導農民在發布的品種目錄內選擇使用農作物良種,組織生產管理、技術培訓和提供咨詢服務,監管實施過程,評估實施效果等。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全覆蓋品種補貼面積的村級登記、核實、公示,匯總審核后上報縣級農業、財政部門。縣級農業、財政部門對鄉鎮上報的補貼面積審核確認后,匯總上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對各縣上報的補貼面積審核確認后,匯總上報農業部、財政部。財政部在對上報的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農作物實際種植面積審定后撥付補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應將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農民手中。良種補貼資金發放實行村級公示制,公示的內容包括農戶良種補貼面積、補貼品種、補貼標準、補貼資金數額等。
今年,中央財政確定我省水稻、小麥、玉米、油菜和棉花五種農作物為全覆蓋補貼品種,具體補貼標準為:早稻10元/畝,中稻15元/畝,晚稻15元/畝,小麥10元/畝,玉米10元/畝,油菜10元/畝,棉花15元/畝。補貼對象是在農業生產中使用農作物良種的農民。補貼資金全部采用現金直接補貼方式,通過“一折(卡)通”直接發放給農民。2010年,十堰市共獲得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4260萬元,其中油菜516萬元、水稻858萬元、小麥1409萬元、玉米1470萬元、棉花7萬元。
魏建軍說,國家制定洋芋、花生的補貼政策,只是在一些試點省實施,我省不在試點之列,因此十堰市不享受該項補貼政策。
建議:應推介品質優、產量高的品種進行補貼
據了解, 今年的良種價格補貼力度雖然較往年大,但是補貼的范圍較小,如豌豆、蠶豆都沒有補貼。實際上,十堰市豌豆、花生、洋芋種植面積較大。此外,特種產業如魔芋、木耳均沒有補貼。
竹溪縣蔣家堰鎮村民范其學告訴記者,他家種植了10多畝魔芋,投入很大,他盼望政府能給些補貼,以能減輕經濟壓力。
范其學向記者反映,政府對小麥、油菜、玉米品種的補貼,補貼品種應選擇推介若干個增產潛力大、適應性廣、抗病性強、品質優、產量高的品種為主導品種,這有利于引導廣大農民選擇優良品種,發揮科技對糧食增產的作用。但現在僅指定少數主導品種作為良種補貼,這與農民的品種選擇權、優新品種的培育推廣和生產實際有些矛盾。同樣是良種,少數享受補貼,絕大多數不能享受補貼,這樣的良種補貼范圍有失公平,極大地限制了農民的選擇權。
實際上,農民為獲得良種補貼,只能購買這些指定品種,而且必須到指定的單位購買。如果不這樣,農民就得不到良種補貼。而這些指定的品種又并非自己最喜歡、最熟悉、最適宜、最新穎的品種。有的新品種產量高、質量好,農民非常需要,但由于不是指定品種,享受不到良種補貼政策,農民就不愿買、不愿種,從而影響了更多新品種的推廣和技術創新。真正的優良品種在本地得不到補貼推廣,影響了良種在十堰市的覆蓋率。
呼聲:補貼政策既要有利于良種推廣,又要尊重農民選擇權
由于良種補貼政策利益巨大,且涉及面廣,如果實施得不好,好政策就會走樣變味。如農民所購良種補貼品種種子價格虛高或變相提價;有的供種企業(單位)擴大良種補貼品種范圍,只要購買其供應的水稻種子就有補貼;有的補貼品種移花接木;有的補貼農戶張冠李戴;有的良種補貼種植面積大大超過了實際種子數量等。
為此,有關人士建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正確認識和理解良種補貼政策的本質意義,統籌兼顧,努力把好事辦好,讓好政策真正惠及農民,同時營造一個公平、和諧的種業環境。對享受良種補貼政策的主導品種的確定,既要有利于良種推廣,又要尊重農民的選擇權,同時還要有利于調動種子科研人員、種子企業的育種積極性和自主開發新品種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將已有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種子科研、開發整體水平提高。
采訪中,房縣大木廠鎮高船村村民朱仕發建議,補貼良種供應種子企業的確定,應體現公平原則。要從有利于維護種子市場正常秩序、促進種子企業公平競爭、讓農民得到最大實惠等方面出發,切實規范補貼良種供應企業(單位)的選擇。也可以引入競爭機制,享受補貼良種的確定,不能簡單確定1-3個品種,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地優選。具體實施中,可以把良種補貼款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讓農民自主決定選購良種,也可以發給農民補貼券,讓農民自主決定選購符合標準的良種。種子經營單位則憑補貼券、供種清單等向財政申領良種補貼,給種子經營者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和發展的環境。
此外,要加強對良種補貼資金的管理,嚴格監管供種價格,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來源:十堰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