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農民日報
4.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
為進一步加大對種糧農民的支持力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發展,國家決定從今年新糧上市起適當提高主產區2010年生產的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90元、86元、86元,比2009年均提高3元;每50公斤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稻、粳稻最低收購價格分別提高到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別提高3元、5元、10元。
提高2010年小麥、稻谷最低收購價,將有利于補償糧食生產因農資價格上升而增加的成本,促進農民種糧收益穩步增長,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這次稻谷總體提價幅度略大,有利于進一步發展稻谷生產,特別是引導農民擴大優質稻生產,改善稻谷生產結構,更好地滿足消費者不斷增長的需求。
5.適時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臨時收儲政策
為做好東北地區糧食收購工作,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國家決定于2009年12月1日~2010年4月30日,在東北地區實行玉米、大豆臨時收儲政策。玉米(國標三等)臨時收儲價格為內蒙古自治區和遼寧省0.76元/斤,吉林省0.75元/斤,黑龍江省0.74元/斤,大豆(國標三等)臨時收儲價格為1.87元/斤;引導東北大豆壓榨企業入市收購,并給予指定大豆壓榨企業和中儲糧總公司一次性費用補貼0.08元/斤;鼓勵南方飼料消費大省積極到東北產區采購玉米,中央財政根據實際到貨數量(折合標準水分)給予0.035元/斤的一次性費用補貼。
今年繼續實施大豆、玉米臨時收儲政策,讓廣大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對農民愿意交售的糧食不限收、不拒收,實行敞開收購,將有利于穩定社會預期,引導農民均衡有序售糧;保持臨時收儲價格基本穩定,對大豆和玉米市場價格提供了底部支撐;通過財政適當補助等方式鼓勵多元主體入市收購,減輕了政府收儲壓力,也為企業收購和生產創造了條件。
6.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明確要求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制度創新、機構創新和產品服務創新。
一是完善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激勵機制。加強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落實和完善涉農貸款稅收優惠、定向費用補貼、增量獎勵等政策,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考核辦法,以鼓勵金融機構發放農業農村貸款。中央一號文件還要求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今年都要進一步增加涉農貸款投放。這些政策有利于增強金融機構支農動力,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三農”,逐步增加涉農貸款比重。
二是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發展小額信用貸款和聯戶貸款,不斷擴大小額貸款投放,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多樣化的小額信貸產品,努力滿足農民小額信貸需求。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大力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業務,以引導更多社會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三是扶持發展農村小型金融機構。為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增強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繼續擴大農村金融市場準入,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農村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支持偏遠地區新設農村金融機構,3年內消除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確保偏遠農村地區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金融服務。(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