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農牧農〔2010〕4號
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農牧(業)局:
為了深入貫徹全國種子管理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種子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強化市場監管,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和企業發展環境,促進種業健康發展,根據農業部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要按照全省種子執法年活動總體安排和部署,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本地區的活動方案,確定工作重點,細化工作任務和重大活動,明確工作進度安排,落實責任人員。并于1月30日前將本市(州)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報甘肅省種子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甘肅省種子管理總站)。同時,要根據我省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嚴格按規定時間向甘肅省種子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種子執法年活動進展情況。
聯系電話:0931-4867878
傳真:0931-4864466
電子郵箱:gsseed@163.com
附件: 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二0一0年一月七日
主題詞:農業 種子 管理 通知
抄送: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全國農技推廣中心,省政府辦公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種子管理站(局)
甘肅省農牧廳辦公室 2010年1月7日印發
附件:
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
為組織開展好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切實加強種子管理,根據《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甘肅省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管理辦法》及《甘肅省農作物種子委托經營管理辦法》等的規定和農業部的要求,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我省種業發展為核心,以嚴格執法為重點,以規范企業行為為切入點,以集中整治和引導為手段,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加大種子執法力度,進一步凈化市場,建立種子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等措施,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和企業發展環境,確保良種有效供應和種業健康發展。
二、活動目標
通過清理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淘汰不合格種子企業,提升種子企業實力;通過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檢查,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和侵權的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通過公開種業相關信息,提高種子管理部門執法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通過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進一步提高種子管理水平,確保品種種植安全、供種數量安全、種子質量安全和種子產業安全。
三、工作任務
(一)清理不合格種子生產、經營企業
1.清理范圍: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所有種子企業。
2.檢查內容:按照《種子法》、《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甘肅省農作物種子生產基地管理辦法》中有關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的要求逐一檢查。
注冊資本:要求企業提供銀行、或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2009年底該企業資產證明;
設施設備:要求企業出具生產、加工、倉儲、檢驗等設施設備有效的、產權為該企業的證明(對照省農牧廳甘農牧農函〔2008〕115 號文件規定進行檢查);
生產品種:生產品種為授權品種的,要求企業出具品種權人同意生產的書面證明原件;
技術人員:要求企業出具由省農牧廳核發的種子質量檢驗人員、種子生產技術人員、種子加工技術人員和種子貯藏技術人員的有效資格證書,或全國農技推廣服務中心核發的種子加工技術人員和種子貯藏技術人員的有效資格證書。資格證書中工作單位應與企業名稱一致。
企業行為:檢查企業是否有制售假劣種子和侵權等違法行為,是否有租借許可證從事種子生產、經營的行為。
3.工作分工:按照“誰發證誰清理”的原則,市(州)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核發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進行逐一清理;省農牧廳發證企業,由省種子管理總站牽頭組成檢查組,逐一進行清理檢查。
4.工作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書面材料審查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已核發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逐一清理。要積極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對群眾舉報的不合格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省農牧廳將對市(州)級清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不符合相應種子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處理;對于許可證有效期已過,或有違法行為的企業,要依法注銷或吊銷其許可證。許可證清理結果要在報刊、網絡等媒體上公布,以便社會各界監督以及主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查詢。
5.時間安排:
1-6月,對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進行全面檢查清理;
3-5月,對省級核發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逐一進行清理;
7月,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清理結果進行匯總,并將清理結果于7月30日前報省農牧廳,同時抄送省種子管理總站。
8月,省農牧廳組織對各市(州)清理情況進行抽查;
9-10月,發證機關依法注銷或吊銷不合格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
11月,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清理結果,并報省農牧廳備案。
(二)開展種子市場大檢查
1.檢查范圍:春季檢查重點為馬鈴薯脫毒種薯、春小麥、玉米、棉花和蔬菜主要種植區,以及進口油葵、食葵種子的主要種植區,包括酒泉、張掖、金昌、武威、白銀、蘭州、定西、臨夏、天水、隴南、平涼、慶陽等12個市(州);秋季檢查范圍為冬小麥、油菜主要種植區,包括天水、隴南、平涼、慶陽等4個市。重點檢查大型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及基層(縣、鄉)種子經營者,縣級要檢查所有種子交易市場及種子經營者;市(州)級至少檢查2個大型種子集中交易市場(每個種子市場抽查不少于15個經營者)和5個基層種子經營者,每個經營者抽查2個種子樣品;省級至少抽查2個大型種子集中交易市場(每個種子市場抽查不少于15個經營者)和10個基層種子經營者,每個經營者抽查2個種子樣品。
2.檢查內容
種子質量:主要檢測凈度、水分和發芽率等三項質量指標,春季種子市場檢查所扦取的雜交玉米種子樣品還須進行品種純度田間同季鑒定(與大田生產同步種植),馬鈴薯脫毒種薯進行病毒檢測。
品種真實性:對春季種子市場檢查所扦取的雜交玉米種子樣品開展品種真實性鑒定。
種子標簽:重點檢查種子標簽標注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規范性。檢查內容見附表1。
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經營檔案:重點檢查經營證照、經營范圍以及經營檔案建立、記載和保存情況等。檢查內容見附表2。
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屬于未審先推,以及品種名稱、審定編號、適宜種植區域、品種退出和授權品種生產商是否經品種權人許可等信息。檢查內容見附表3。
委托經營管理:檢查委托經營和專門經營包裝種子的是否按規定進行備案,經營的種子是否符有質量檢驗報告,種子經營從業人員是否經過種子管理機構種子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的培訓。
轉基因品種:檢查市場上銷售的雜交玉米以及進口的油葵和食葵種子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
3.工作分工
檢查扦樣:市級種子市場檢查扦樣由市(州)級種子管理機構對本轄區的種子質量、標簽、經營許可證和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及授權、轉基因品種等進行檢查、扦樣,將相關樣品寄送有關檢測鑒定機構,并對有關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形成書面總結報省農牧廳,同時抄送省種子管理總站。省級種子市場抽檢由省種子管理總站牽頭負責,扦樣由農業部玉米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蘭州)負責。
檢測鑒定:農業部玉米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蘭州)或甘肅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省級抽檢種子樣品的質量檢測;各市州種子管理機構所屬的檢驗機構承擔市級抽檢種子樣品的質量檢測,沒有檢驗機構或檢測條件不具備的市(州),可以委托農業部玉米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蘭州)或甘肅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檢測;北京市農林科學院、中國水稻研究所和中國農科院作物所等單位承擔雜交玉米種子樣品品種真實性分子檢測任務;農業部種子及轉基因生物產品成分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承擔轉基因成分檢測。
4.工作要求
現場檢查: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實施檢查,要使用統一檢查文書(詳見附表1-3),并如實全面記錄有關信息,并要求被檢經營者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檢查記錄表格一份留存被檢經營者,一份由檢查人員帶回。
樣品扦樣:要按照《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3543-1995》規定的程序開展扦樣、分樣和樣品檢測工作。扦樣單要由扦樣人員簽字,并由被檢經營者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確認。要做好送驗樣品和備份樣品的封緘和標識工作,被檢經營者負責人和扦樣人員應分別在送驗樣品和備份樣品包裝袋上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備份樣品留存承檢機構以備復檢使用。對于被檢經營者名稱與標簽標注的生產商名稱不一致的,扦樣機構必須向標簽標注生產商寄送確認函以確認該種子樣品的生產商,并保存好寄送憑證和有關證明材料。
結果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種子法》的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查處,要發揮縣級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作用,實行檢打聯動,及時打擊種子違法行為,該罰款的要罰款,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吊銷許可證的要及時將有關證據材料(包括產品抽樣單、檢測報告、確認證據等)報送發證機關,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要堅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進行通報并在網上公布。
5.時間安排
1月,省種子管理總站組織開展種子執法培訓;
1-3月,省、市組織開展春季種子市場大檢查;
2-3月,相關檢測鑒定機構對檢測樣品進行檢測;
3月底,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春季市場檢查結果報送省農牧廳,同時抄送省種子管理總站;
4月初,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各市、州春季種子市場檢查結果,并報省農牧廳備案;
4月底,省農牧廳公布全省春季種子市場檢查結果;
8月,組織開展秋季種子市場大檢查;
8月底,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秋季檢查結果報送省農牧廳,同時抄送省種子管理總站;
10月份,省農牧廳公布全省秋季種子市場檢查結果。
(三)開展種子基地生產秩序專項整治
1.整治范圍:重點為雜交玉米、向日葵和蔬菜種子生產基地及馬鈴薯脫毒種薯繁育基地,包括酒泉、張掖、金昌、武威、白銀、定西、蘭州、天水、隴南、臨夏、平涼、慶陽等12個市(州)。
2.整治內容
生產企業:主要檢查是否有非法生產授權品種的行為,是否存在套購或以不正當手段收購他人合同約定的種子,是否按種子生產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作物和品種生產種子,是否有租借(掛靠)種子生產許可證進行種子生產的行為,種子生產田田間質量是否達到要求等。
種子基地村:主要檢查是否遵守種子生產合同約定,有無制種農戶私留親本和種子行為,有無制種農戶與非合同方惡意串通倒買合同約定種子的行為。
生產行為:主要檢查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種子行為。
生產品種:對所有生產的雜交玉米品種名稱、生產規模進行全面摸底。
3.工作分工: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種子生產基地進行全面整治,對涉及侵權生產授權品種的案件及時報省農牧廳查處;市(州)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縣級生產秩序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并對跨縣套購種子案件進行查處;省農牧廳對各地生產秩序整治情況進行抽查,每個市(州)抽查2個縣、5個企業、5個種子基地,并對整治活動中發現的新品種侵權案件進行查處。
4.工作要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按照明察和暗訪結合,正常巡查和突擊檢查結合,正面引導教育和依法嚴肅處理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司法機關已做出判決但侵權企業拒不執行的種子侵權案件,要堅決吊銷侵權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對制種農戶與非合同方惡意串通倒賣合同約定種子、非合同方套購他人合同約定種子、未經品種權人許可非法生產保護品種、租借(掛靠)種子生產許可證生產及不按種子生產許可證規定生產種子等違法行為要堅決嚴厲查處,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進一步規范種子生產秩序。對委托我省種子企業生產種子,但不按委托合同收購種子,不及時兌付種子款,且不接受種子管理機構的調解和處理的外省種子企業, 列入種子企業黑名單,在甘肅種業信息網公布,并報請農業部在行業內通報。要充分利用宣傳媒介,采取正面宣傳和反面曝光相結合的方法,及時宣傳種子基地生產秩序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營造規范和整頓種子生產秩序工作的良好氛圍。
5.時間安排
4-5月,開展種子生產基地隔離區檢查;
7-8月,開展種子生產田田間抽檢;
9-11月,開展種子生產秩序專項整治;
11月底,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專項整治情況報送省農牧廳,同時抄送省種子管理總站;
12月,省農牧廳公布種子生產秩序專項整治結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種子執法年活動的順利進行和取得成效,為了切實搞好種子執法年活動,成立甘肅省種子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建議名單如下:
組 長:楊祁峰 省農牧廳副廳長
成 員:梁仲科 省農牧廳種植業管理處處長
馬占穎 省農牧廳調研法規處處長
陳士輝 省農牧廳科技教育處處長
常 宏 省種子管理總站站長
領導小組下設種子執法年活動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省種子管理總站。由省種子管理總站站長常宏任辦公室主任,省種子管理總站書記蒲虎、副站長楊太山、吳正強、王立孝及各市(州)種子管理站(局)長為成員,具體負責種子執法年活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各市(州)、縣(市、區)也要成立以農業(農牧、農林)局分管局長為組長的種子執法年活動領導小組,把種子執法年活動作為本部門2010年的一項重點工作,由一把手親自抓,并明確由種子管理機構牽頭負責執法年的具體工作,按照危朝安副部長講話精神和《農業部關于加強種子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強化責任,確保執法年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據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轄區內種子管理及市場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報省農牧廳和省種子執法年活動辦公室。
(三)爭取資金投入。為保證種子執法年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農業部已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執法年各項活動的組織開展,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多方爭取支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種子執法年各項活動的開展。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確定專人收集匯總各地種子執法年活動的進展情況,并及時逐級上報。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宣傳導向作用,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以及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對種子執法年活動的先進經驗和取得的成效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報道,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種子執法年活動的良好輿論環境。省上將對各地進展情況及時在《甘肅農情》進行通報。
(五)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種子執法年各活動的開展和落實情況,要在各項活動關鍵時期派出工作組,進行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并對各地進展情況進行考核。省農牧廳將定期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農業部將不定期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
(六)實現信息公開。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將種子生產經營許可信息、種子檢驗員及檢驗機構信息、種子執法信息、種子市場檢查信息及時公開,并隨時報省種子執法年活動辦公室。省上將以甘肅種業信息網為平臺,建立種子管理信息查詢系統,方便種子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查詢。
附表:
1.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標簽檢查記錄表
2.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種子經營檔案檢查記錄表
3.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檢查記錄表
相關附件:
1.甘肅省農牧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0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