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126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我部考核,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等8個農作物種子檢驗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農作物種子檢驗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批準為合格種子檢驗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合格證書》,準許在批準的種子檢驗項目范圍內使用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合格標志。
特此公告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農業部批準的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名單(第一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