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種協[2009]4號
關于開展“中國種業骨干企業”認定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種子管理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種子管理站,各種子企業:
2003年和2006年,中國種子協會連續開展了創建、認定中國種業五十強企業活動,對提高種業核心競爭力、促進我國種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得到社會各界廣泛好評。為了進一步推動種子企業做大做強,提高我國種業的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我會決定開展“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認定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原則
“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的認定,在中國種子協會會員內進行,采取企業申報、省級初審推薦,專家指標評價與業內同行評價相結合,適當考慮非“兩雜”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總認定數量不超過50個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會員企業。非會員企業可以先履行入會手續再申報。
(二)企業法人。在我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并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
(三)規模要求。玉米、水稻“兩雜”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有形凈資產5000萬元以上,近三年(2006年1月?2008年12月,下同)年均種子經營額8000萬元以上,年均利稅800萬元以上;其他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有形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近三年年均種子經營額5000萬元以上,年均利稅500萬元以上;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企業有形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近三年年均種子經營額3000萬元以上,年均利稅300萬元以上。
(四)自有品種。近三年有經國家或省級審定的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種或保護品種3個以上。
(五)守合同、講信用。有優質的售后服務并有比較完善的種子質量保證體系。2006年以來沒有發生違法案件。
三、評選程序
(一)自愿申報。申報企業填寫《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申報表》(見附件1),并附相關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5),報所在省級種子管理站(局)。
(二)省級初審。省級種子管理站(局)負責對各申報企業所報送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相關數據,應以每年行政或行業管理部門統計時該企業的上報數為準。省級種子管理站(局)初評后,以文件形式將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以及附件1-5所要求的材料一并推薦到我會秘書處(附件1-4請同時發送電子文檔)。
(三)綜合評價
1、指標評價。組織專家評審組,按照認定方案,根據企業申報材料和各省初評意見對參評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及各項指標進行評價。
2、行業評價。組織種子管理機構、種子科研機構、參評種子企業及業內有關專家,通過投票的方式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價。
(四)社會公示。初步認定結果在中國種子協會網(在建)、中國種業信息網、中國農技推廣網、中國種業商務網和中國種子咨詢網上同時向社會公示10個工作日。
(五)發文公告。“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認定結果公示后,無疑義的企業發文公布,并在媒體上公告。
四、 時間安排
(一)申報和省級初審。8月10日前企業向所在省(區、市)完成申報,8月20日前完成省級初審。8月25日前,各省將初審結果和企業申報材料推薦到我協會秘書處,
(二)指標評價和行業評價。8月30日前完成行業評價的選票印發工作。同時組織專家組進行指標評價和綜合評審。9月25日前完成評審工作。
(三)公示和公告。9月30日之前,初步認定結果向社會公示。10月中旬,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獲我會授予的“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稱號,向社會公告。
五、監督管理
為保證“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認定活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我會接受社會各界對此項活動進行全程全面監督。如果發現企業在申報中弄虛作假,或在種子生產經營中發生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報資格或稱號。
六、 其他事項
(一)請按申報要求提供相關材料,按目錄和頁碼順序裝訂成冊。請勿提供與申報無關的材料。
(二)總公司與參股的子公司同時申報骨干企業的,總公司的申報材料中要注明申報子公司名稱、總公司在子公司中的股份比例。
(三)中國種子協會秘書處聯系方式: 100125 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622室
電話:010-59194554, 傳真:010-65005783
電子郵箱:cnsa@agri.gov.cn
附件:1.2009年中國種業骨干企業申報表
2.申報企業基本情況
3.企業擁有作物品種情況統計表
4.企業擁有產權品種經營情況統計表
5.有關證明材料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主題詞:種子 企業 評選 通知
抄送: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全國農技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種子協(學)會。
中國種子協會秘書處 2009年7月3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