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9月26日電 (陳秋霞)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于9月25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訂的《條例》分為總則,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品種選育、審定、登記,種子生產經營,種子監督管理,扶持措施,法律責任,附則八章,共四十條,主要內容有: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職責,強化種子儲備,保障科研用地;強化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明確種質資源重點保護對象、種質資源保護單位職責,依法開放利用種質資源;加強品種選育、審定、登記,支持育種創新;規范種子生產經營,強化對種子質量和無證生產經營等方面的監督管理,保障農業用種安全;從資金扶持、人才培養、成果轉化、基地建設、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確種業發展扶持措施。條例的修訂,對進一步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條例》結合廣西區情,作出一些創新性規定。如針對一些廣西在品種創新方面有亮點、有特色的,但未列入國家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目錄農作物(如冬瓜、羅漢果、食用菌等)的品種,新增非主要農作物登記目錄外品種的認定制度,填補品種管理空白,滿足廣西農業科研單位、種業企業的成果轉化及推廣需求,激發育種創新活力。
此外,《條例》在促進種業振興和發展方面,結合廣西的實際情況,單獨設立了第六章“扶持措施”,是廣西創新性的規定。該章節從六個方面提供了具體的支持舉措。
資金扶持方面,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統籌安排資金,支持種質資源保護、育種創新、品種示范推廣、種子生產基地提升、種子儲備以及龍頭企業培育等工作。
人才培養方面,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促進科研院所、高校、職業學校和種子企業之間的人才交流,并對從事種質資源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的人員的職稱評定給予支持。
成果轉化方面,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健全成果權益分配機制,推動科研人員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享有更大的自主權,并鼓勵科研院所、高校、職業學校、種子企業等單位利用植物新品種權、專利權、種質資源等進行合作,共同推進研發和成果轉化。
種子基地建設方面,支持建立優勢和特色種子科研及生產基地,以推動田間基礎設施標準化、制種全程機械化、種子加工自動化和流程控制信息化。
金融保險支持方面,鼓勵金融機構為種業創新提供支持,支持保險機構開展種子生產保險,通過保費補貼等方式降低生產風險。
南繁基地建設方面,規定相關部門加強南繁廣西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并加大扶持力度,推動南繁廣西基地可持續發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