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藥物要做人體實驗,因此會問,為什么轉基因食品不做人體實驗呢?這涉及兩個問題:人體實驗既要講科學倫理,還要考慮設計與操作的可行性,兩者缺一不可。
藥物做人體實驗,是因為其作用是治療疾病,目的是讓患者回歸健康,同時觀察潛在副作用,因此在倫理上成立。但轉基因食品的人體實驗,前提是認為其安全性不明、可能危害健康,要驗證是否“致病”,這在倫理上存在爭議。
此外,轉基因人體實驗在設計上不可行。藥物臨床試驗中,受試者癥狀、實驗目標一致,可嚴格管控實驗過程并比較療效。但食物實驗難以操作:不能要求受試者長期只吃一兩種食物,也無法保證所有人飲食完全一致。同時,人的健康受多種因素影響,即便實驗中有人“生病”,也很難判斷是食物還是其他因素導致。
國際上驗證食品安全性的通行做法是動物試驗,這足以評估轉基因食物的安全性。目前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一般選用小鼠、大鼠等模式生物,進行高劑量、多代數、長期飼喂實驗。迄今為止,所有動物實驗均未發現轉基因食品存在安全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