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有關規定,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參考《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國家級)》《廣西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結合我區實際,組織制定了《廣西鎘低積累水稻品種審定標準(試行)》(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5月7日至5月14日,共7天。
有關意見建議請填寫《修改意見匯總表》(附件2)并加蓋公章,于2024年5月14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掃描件和電子版至郵箱:gx2182702@163.com。
聯系人:姬秋梅,電話:0771-2182702、13317861855。
附件:1.廣西鎘低積累水稻品種審定標準(試行)(征求意
見稿)
2.修改意見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廣西鎘低積累水稻品種審定標準(試行)
(征求意見稿)
1.基本條件
符合《廣西稻品種審定標準(2024年修訂稿)》品種審定標準的基本條件。
2.鎘低積累特性
在特定土壤條件下,年度米質達到國家食用安全標準,糙米鎘含量檢測結果最高值不高于0.2mg/kg,或池栽鑒定有鎘低積累特性。
3.分類品種條件
3.1鎘低積累、高產、穩產品種
審定品種與對照同為常規稻或雜交稻,與對照同等級品質,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5.0%。比對照品質差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產量比對照品種減產≤4.0%。
雜交稻作對照品種的常規稻品種,每年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產量比照第一款,比對照品種增產幅度相應降低2個百分點。
常規稻作對照品種的雜交稻品種,每年區域試驗及生產試驗產量比照第一款,比對照品種增產幅度相應增加3個百分點。
3.2鎘低積累、綠色、優質品種
3.2.1鎘低積累、綠色品種
抗性達到1-3級且與對照同等級,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6.0%;達到3級但低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3.0%;達到3級且優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7.0%;達到1級且優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10.0%。
3.2.2鎘低積累、優質品種
品質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1-3級且與對照同等級,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5.0%;品質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3級且優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減產≤6.0%;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2級且優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7.0%;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1級且優于對照,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10.0%。
3.2.3鎘低積累、綠色、優質品種
稻瘟病、或褐飛虱、或華南白葉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質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2級并優于對照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8.0%;稻瘟病、或褐飛虱、或華南白葉枯病中抗及以上,且品質達到《食用稻品種品質》(NY/T593-2021)優質食用稻標準1級并優于對照的品種,每年區域試驗比對照減產≤10.0%。
以上品種生產試驗產量指標,與區域試驗增減產幅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