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縣某面粉廠無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假種子案
2023年7月10日,寶應縣農業農村局收到種植大戶文某投訴,反映其購買的水稻種子不出苗,為假種子。經查,當事人銷售給文某的種子18975公斤,用蛇皮袋包裝,無標簽標識,為當事人自己種植、篩選。涉案種子貨值82195元,違法所得40795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因涉案種子使農業生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八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寶應縣農業農村局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