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局(農委),漯河市畜牧局,廳直屬有關單位: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2023﹞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落實。
附件:
2023年4月27日
河南省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省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中央關于“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種產業化步伐”的決策部署,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任務,持續落實《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豫農科教﹝2019﹞11號)精神,進一步明晰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案件查處,鼓勵支持依法依規開展生物育種研發應用,嚴厲打擊在研究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等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做到轉基因安全管理隊伍、裝備、工作經費保障到位,對科研單位、試驗基地、制種基地、加工企業的現場檢查覆蓋到位,將研究試驗、生產、經營、加工、貿易等環節的安全責任落實到位,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加工許可等政務服務辦理到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轉基因科學知識宣傳普及到位。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堅持事前核查與事中事后檢查相結合,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全程監管。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批準,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和有外方參與的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已獲得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轉化體相關試驗是否進行備案,各項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規和管理部門要求。同時,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開展抽樣檢測,嚴防非法試驗。(責任單位:廳科教處,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二)嚴格南繁機構監管。加強與海南省的協查聯動,及時掌握我省南繁育種單位育種情況,依法依規從嚴管理。對我省南繁育種基地進行抽樣檢測,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責令整改,嚴肅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責任單位:廳科教處、種業處、執法局,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嚴格品種審定管理。按照轉基因作物品種審定要求加強安全管理。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對未獲得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品種試驗過程中發現含有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終止試驗并嚴肅處理。(責任單位:廳種業處,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強化種子生產經營監管。嚴格落實制種基地生產備案要求,加強對種子生產基地及疑似種子生產田的排查力度,在制種播種前和苗期及時開展檢測,查早查小,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嚴格落實種子加工和經營環節的溯源管理,把轉基因成分檢測列入春季、秋季、冬季等種子市場檢查的種子質量檢測內容,加大抽檢力度,依法嚴懲非法加工經營行為,防止轉基因種子非法流入市場。(責任單位:廳種業處、執法局,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五)嚴格進口加工監管。強化對境外貿易商、境內貿易商和加工企業“三位一體”審查,全面核查從轉基因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全過程管理檔案記錄,確保進口加工過程中裝卸、儲存、運輸、加工等環節安全控制措施落到實處。嚴把轉基因加工許可證發放關,加強對已獲證書加工企業的事后監管,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依法依規做好標識。對未取得轉基因加工許可證書的加工企業開展抽樣檢測,嚴查非法加工行為。(責任單位:廳科教處、法規處、產業處、飼料處,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六)加大科普宣傳力度。對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體系干部職工開展集中學習和專題培訓活動,切實提高對轉基因技術和轉基因安全性的科學認識,不斷增強對轉基因安全管理的認識和政策法規執行力,著力建設一支尊重科學、業務扎實、具有高度責任感的科普隊伍。廣泛開展轉基因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等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普及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引導公眾科學理性看待轉基因。結合農民教育培訓和農技推廣服務等工作,增加轉基因宣講內容,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認知水平。(責任單位:廳科教處,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屬地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履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屬地監管責任,牢固樹立不執法就是失職的觀念,敢于執法、嚴格執法,確保轉基因各項法律法規有效貫徹執行。主要負責人應組織專題研究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執法工作,列出重點任務,明確關鍵措施,強化工作部署,推進任務落實,確保人員、裝備和工作經費等基礎條件,確保責任到部門到崗位到人。(責任單位:廳科教處、種業處、產業處、飼料處、執法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二)壓實主體責任。依法履行法定職責,通過行政指導、監督檢查、政策培訓、約談提醒、發放公開信等方式,指導相關研究機構和企業建立起科學高效、合理合規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機制,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法定責任和法定措施。研發單位及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要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承擔起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研發人員依法依規開展科研活動。種子生產加工經營者要完善管理責任制度,強化內部人員培訓,建立健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加工企業要完善各種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按法規要求定期向屬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生產、加工、安全管理情況和產品流向的報告。(責任單位:廳科教處、種業處、產業處、飼料處,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強化檢查指導。加強監管人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培訓,提高執法能力水平,加大關鍵時節、重要環節和重點地區檢查指導力度,督促安全措施落實,提升監管效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不作為、亂作為相關人員責任。堅持監管信息報送機制,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制度,重大案件隨時報告,沒有案件的零報告。(責任單位:廳科教處、辦公室、種業處、產業處、飼料處、執法局,省種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摸排收集違規線索,及時立案調查,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從嚴處理,對已辦結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開,曝光查處結果,形成震懾。緊抓重點案件不放,深挖線索來源,嚴查案件源頭。加強案件處理的地域間聯動,案件發生地的農業農村部門(包括省、市、縣三級,下同)應及時將案件情況通報涉案單位所屬地農業農村部門,所屬地農業農村部門應對轄區內涉案單位從嚴監管,嚴肅約談,責令整改。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群眾直接舉報和我廳轉辦的監管線索要認真核查,及時反饋辦理結果。(責任單位:廳科教處、辦公室、種業處、產業處、飼料處、執法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五)加強輿情處置。落實有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決策、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行動及后期處置工作的指揮、協調和實施,加強網上輿論監控,及時應對不良信息及突發事件發生,做到早發現、早處理,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廳科教處、辦公室,省鄉村產業中心,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謀劃2023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制定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分工和工作機制,抓好各項工作推進落實,依法做好政務信息公開。(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部門)
(二)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和工作機制,務求工作實效,確保按時完成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各項任務。每月5日前報送上個月農業轉基因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格式見附件2),6月10日和12月10日分別報送農業轉基因半年和全年監管信息(見附件3)。將《致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單位的公開信》《致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加工企業的公開信》《致廣大農民朋友和種子經銷商的公開信》(見附件4、5、6)添加聯系方式后統一印制加蓋公章,通過張貼公告欄、官網發布、培訓發放等方式,送達至轄區涉農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飼料、糧油及農產品加工企業,種子經銷門店等。(責任單位:廳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部門)
(三)工作總結。及時總結半年及全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分別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送省廳科技教育處。省廳將對監管措施得力、工作落實較好的單位予以表揚,對監管措施不得力、監管信息報送不及時的單位進行批評。(責任單位:廳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部門)
致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單位的公開信
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等研發單位:
目前,轉基因研發已進入以搶占技術制高點與培育現代農業產業新增長點為目標的戰略機遇期。我國轉基因技術研究始于20世紀80年代,是開展這項新技術研發最早的國家之一。自2005年以來,十來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對生物育種工作進行部署,今年更加明確“全面實施生物育種重大項目,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種產業化步伐”。作為生物育種研發單位,一方面要充分認識國家積極支持開展生物育種研發應用的決心,另一方面要時刻自省主體責任,確保研究試驗活動依法依規開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鼓勵農業轉基因生物原始創新和規范生物材料轉移轉讓轉育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現就研發單位和研發者主體責任落實提幾點意見。
1.強化農業轉基因安全小組責任落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辦法》第六條規定,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單位是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成立由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負責本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評價申報的審查工作。研發單位及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應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承擔起審查、監督、檢查、報告、培訓等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研發人員依法依規開展科研活動。
2.根據研究試驗性質做好申報工作。《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了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定義,指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用于農業生產或者農產品加工的動植物、微生物及其產品。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行安全評價制度。安全評價按照植物、動物、微生物三個類別,以科學為依據,以個案審查為原則,實行分級分階段管理,按照其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的危險程度,具體分為Ⅰ、Ⅱ、Ⅲ、Ⅳ四個安全等級,一般需經歷實驗研究、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申請農業轉基因安全證書五個階段。從事安全等級為Ⅰ和Ⅱ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由本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批準。從事安全等級為Ⅲ和Ⅳ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所有安全等級的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中外合作、合資或者外方獨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從境外引進農業轉基因生物進行實驗研究、試驗的應當在開始前向農業農村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申報。生產性試驗以上階段農業轉基因生物材料轉移轉讓轉育的,法人單位向農業農村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書面報告。
3.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安全設施和措施,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安全。制定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操作規程,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的可追溯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在貯存、轉移、運輸和銷毀、滅活時,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具備特定的設備或場所,指定專人管理并記錄,防范轉基因生物擴散、殘留或者造成危害。安全等級Ⅱ、Ⅲ、Ⅳ的轉基因生物,在廢棄物處理和排放之前應當采取可靠措施將其銷毀、滅活,以防止擴散和污染環境。發現轉基因生物擴散、殘留或者造成危害的,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消除,并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報告。
4.配合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檢查。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的單位,應當接受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檔案,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試驗所在地省級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交上一年度試驗總結報告。
所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生物實驗研究和田間試驗行為都是違法的,是嚴格禁止的!希望有關研發單位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研究與試驗活動,積極對職工和試驗人員開展轉基因科普宣傳,嚴厲杜絕非法種植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鼓勵知情者據實舉報違法違規線索,我們將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371-65918732 0371-56859769
通訊地址:鄭州市農業路27號農業農村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市、縣(區)農業農村局
通訊地址: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
2023年X月X日
致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加工企業的公開信
有關飼料、糧油及農產品加工企業:
我國允許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用做加工原料,但需經過嚴格的安全評價程序和審批過程:一是境外研發商向農業農村部申請安全證書,經過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安全評價合格,確認對人類、動植物、微生物和生態環境不存在危險,獲得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二是境外貿易商憑研發商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等資料,申請獲得每批次進口安全證書;三是加工企業取得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近年來,我國發放了轉基因大豆、轉基因玉米、轉基因油菜、轉基因棉花、轉基因苜蓿、轉基因甘蔗等品種的進口加工原料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進口用做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不得改變用途,既不能在國內種植,也不能隨意流入市場。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的企業,應按照規定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現就加工主體責任落實提幾點意見。
1.強化農業轉基因安全小組責任落實。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的企業應當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組,負責本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加強對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培訓。
2.根據許可實施加工。在我省企業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應取得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頒發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證,按照批準的品種、范圍、安全管理要求和相應的技術標準組織加工。應定期向所在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加工、安全管理情況和產品流向的報告。不向無加工資格的單位及個人出售轉基因原料。
3.具備完善的設施條件。應有與加工農業轉基因生物相適應的專用生產線和封閉式倉儲設施、符合環保要求的加工廢棄物及滅活處理設備(設施)、氣槍等清理工具、轉運加工廢棄物的專用運輸工具等,尤其確保卸糧口、下腳料收集口、下腳料存放處、原料存放處封閉管理。
4.制定適應的安全控制措施。采取與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安全控制措施和農業轉基因生物與非轉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轉換污染處理控制措施,確保農業轉基因生物裝卸、運輸、貯存、加工、廢棄物滅活等環節的安全。農業轉基因生物在加工過程中發生基因安全事故時,加工企業應當立即采取安全補救措施,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建立適合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崗位責任、人員培訓、檔案管理、應急預案、下腳料處理管理制度,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建立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加工及銷售臺賬管理制度,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的流向清楚、可核查。
6.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目錄標識。農業轉基因生物原料及其產品在運輸、儲存、加工、經營環節中按照要求顯著標記,確保轉基因與非轉基因原料及產品不混淆。銷售過程,傳遞標識責任,明確告知下游企業所銷售產品為轉基因產品,并要求下游企業依法標識。
7.配合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檢查。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企業,應當接受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提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檔案。
所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生物加工行為都是違法的,是嚴格禁止的!希望有關加工企業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活動,積極對職工開展轉基因科普宣傳,嚴厲杜絕無證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鼓勵知情企業和個人據實舉報違法違規線索,我們將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371-65918732 0371-56859769
通訊地址:鄭州市農業路27號農業農村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市、縣(區)農業農村局
通訊地址: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
2023年X月X日
致廣大農民朋友和種子經銷商的公開信
廣大農民朋友和種子經銷商:
我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實施安全評價制度。只有獲得農業轉基安全證書,并且通過品種審定的轉基因農作物品種才能商業化應用。目前,我國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尚處于產業化應用試點階段,除抗蟲棉花和抗病毒番木瓜外,沒有批準其他任何轉基因農作物品種的商業化種植。我省僅有轉基因棉花批準種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省轉基因種子經營和種植主體責任落實做幾點說明。
1.根據許可開展經營。從事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的,應當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其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由農業農村部核發。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應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建立經營檔案,載明種子的來源、貯存、運輸和銷售去向等內容。
3.不得銷售未標識的轉基因種子。銷售轉基因種子,應當有明顯的標識,載明產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稱,經營單位和個人拆開原包裝進行銷售的,應當重新標識。有特殊銷售范圍要求的,還應當載明銷售范圍,并在指定范圍內銷售。
所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和種植行為都是違法的,是嚴格禁止的!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和種子經營者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嚴厲杜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鼓勵知情者據實舉報有關違法違規線索,我們將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371-65918732 0371-56859769
通訊地址:鄭州市農業路27號農業農村廳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市、縣(區)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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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