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23年全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活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要求,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會議和省委農村工作會有關工作部署,為激發各類主體爭創高產的積極性、創造性,總結優化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糧食作物高產技術體系,切實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堅決扛穩維護國家糧食安全重任,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農村廳決定啟動全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特制訂本方案。
一、實施背景和意義
國家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是黨中央著眼戰略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吉林作為糧食大省和國家重要商品糧基地,將試驗田示范田產量盡快轉化為大田產量,推動糧食大面積均衡增產,是推進“千億斤糧食”產能建設工程目標實現、切實扛穩國家糧食安全重任的主攻方向。組織開展好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活動,對于整合各類單項增產技術措施,切實把增產潛力轉化為現實產量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各地要形成爭高產、創紀錄、當典型的良好氛圍,推動全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活動取得實效,以點帶面促進全省單產水平提升。
二、實施內容和要求
高產競賽圍繞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主要糧食作物展開,立足東、中、西部資源稟賦和農業生產布局,打造一批高產百畝方千畝片,調動種植大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各類科研、教學、推廣單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選樹一批糧食作物高產典型,集成應用推廣一批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發掘培育一批種植能手、“鄉土專家”,推動典型產量轉化為大田產量,帶動周邊農戶大面積均衡增產。
(一)主體資格要求。按照“具有區域代表性、基礎條件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原則,鼓勵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種業企業、農業企業、農業教學科研和推廣單位等各類主體自愿參與。
(二)地塊及面積要求。參與高產競賽的生產地塊應位于吉林省內。以創高產為核心目標,中西部平原地區以100畝為基本單元,東部丘陵山區以50畝為基本單元,參賽者須在相對集中連片區域打造高產典型。承擔省里糧油作物高產高效技術模式攻關示范行動地塊不參與競賽。
(三)報名安排。有意向參加競賽的各類主體,要在5月底前向參賽地塊所在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報名,申請參賽需提交《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報名表》(附件3),內容應當包括個人或主體基本信息、參賽地塊的具體地點(具體到村屯名,核心區經緯度)、面積、品種、田間管理、預期產量等情況。縣級農業農村部門需在8月底前最終核實參賽主體和地塊情況,確定后原則上不再變更。市(州)農業農村部門需在兩個時間點后的5個工作日內匯總本轄區內的參賽情況,報省農業農村廳。
三、實施步驟
按照主體申請、地市級自測、省級抽測的要求,分作物、分區域、分步驟有序實施。
(一)賽區劃分。考慮我省東、中、西部自然條件差異較大,擬結合各區域資源稟賦,以市(州)為單位將全省劃分為3個賽區,具體如下:
西部半干旱賽區:白城市、松原市
中部黑土地賽區: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梅河口市
東部丘陵山地賽區:延邊州、通化市、白山市
(二)主體申請。各縣(市、區)充分組織發動,引導各類主體積極參與,按照時間節點向本縣農業農村部門提出參賽申請。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抓好報名統計工作,并于參賽地塊作物成熟前1個月向市(州)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有望獲得高產田塊。
(三)地市級自測。根據主體的申請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情況,參照測產方法(附件1),由地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專家開展理論測產,每市(州)每個作物選擇2個有望獲得最高產量的田塊,于作物成熟前15天填報《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推薦表》(附件4),向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工作專班提出實收測產申請。
(四)省級抽測。根據各地上報結果,由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工作專班辦公室牽頭,在成熟期組織專家進行機械實收計產,確保產量結果真實可靠,并及時公布高產競賽結果。
(五)獎勵辦法。全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分作物分賽區評比。玉米高產競賽按照參賽地塊各自產量水平排序分別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其中中部黑土賽區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西部半干旱賽區和東部丘陵山地賽區分別設一、二、三等獎各1名。水稻高產競賽按照參賽地塊各自產量水平排序,每個賽區分別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各1名。大豆高產競賽按照參賽地塊各自產量水平排序,每個賽區分別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各1名。獲獎對象納入全省糧食生產突出貢獻集體和個人表揚范圍。
四、組織方式
采取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充分宣傳發動,各類單位、主體廣泛參與,測產結果專家負責的形式推動全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展開。
(一)專家組成。各級測產專家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應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且從事相關作物科研、教學、推廣和統計工作的專家組成。
(二)測產步驟。由地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理論測產。由省級專家組主持實收測產,根據參賽主體的種植模式、理論測產結果等具體情況,按照測產辦法要求,確認取樣方法、測產程序和人員分工,進行實地測產,并計算結果。
(三)結果認定。省級測產結束后,專家組負責向省、市農業農村部門提交測產報告。高產競賽最終結果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對外發布,各地不得擅自發布高產競賽結果。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保障。省里將成立由省農業農村廳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有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專業骨干組成的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工作專班(附件2),統籌負責競賽各項組織工作。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在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負責具體組織工作。市、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廣泛動員各類主體、單位參與高產競賽。
(二)強化技術保障。各類有參賽意愿的單位、主體,要及早抓好競賽地塊落實、明確技術模式等工作,做好品種選擇、播種、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控等技術措施的落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職能,切實幫助解決在技術、物資、災害防控等方面遇到的各種實際困難,及時總結篩選可復制、可推廣的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確保高產競賽順利實施。
(三)強化監督保障。省里將組織有關專家學者組成競賽評審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負責省級實地測產和結果認定。各地要嚴格標準規范,落實監督責任,加強參賽主體認定,確保地塊歸屬明確、主體身份明確,認真按要求和程序組織高產地塊測產,各級測產過程應保留影像資料,參賽主體應保留參賽地塊各生產環節影像資料,保證測產數據真實、可靠。
(四)強化宣傳保障。省里將針對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活動開展系列宣傳報道。各地要同步加強宣傳,同時利用好快手、抖音、公眾號等受眾面較廣的傳播平臺,及時把高產競賽活動中涌現出來的成熟經驗、先進典型、高產技術模式、特色做法總結到位,宣傳到位,持續擴大社會影響力,營造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附件:1.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測產辦法
2.吉林省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工作專班
3.糧食作物高產競賽報名表
4.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推薦表
附件1
糧食作物高產競賽測產辦法
一、玉米測產
(一)理論測產
1.取樣方法。根據種植面積、地力和玉米長勢情況將參賽地塊分成3~5個測產點。每一測產點采取對角線3~5點取樣法,每個樣點離地頭5米以上,隨機選點。
2.測算畝收獲穗數。連續測量3個生產單元的距離,除以玉米總行數,計算出平均行距(米);選擇相鄰2行玉米,每行測量連續11株玉米的距離,計算平均株距(米);選取有代表性的20米雙行,計數株數和穗數,并計算畝穗數。
3.測算平均穗粒數和百粒重。在每個測定樣段內每隔5穗收取1個果穗,共計收獲30穗作為樣本,計數每穗粒數,求出平均穗粒數。樣品全部脫粒,及時測定籽粒水分含量(每個樣品測定3次,求平均值),測定百粒重(每個樣品測定3次,求平均值),求出標準水分(14%)的百粒重。
4.產量計算。理論產量(公斤/畝)=畝收獲穗數×平均穗粒數×百粒重(克)×0.85/100000。
(二)實收測產
1.測產方法。在百畝方中選取產量最高的田塊(面積不少于3畝),排除地塊邊界玉米4行以上,采用機械全田實收計產,用水分測定儀測定水分含量。收割前由專家組對收割機進行清倉檢查;田間落穗落粒不計算重量。
2.收獲方法。
(1)機械收粒。每個樣點收獲全部籽粒稱重,準確丈量收獲樣點實際面積。每個樣點隨機選取3批次籽粒樣品,每批樣品隨機抽取2公斤左右,用谷物水分速測儀(PM-8188型)測定水分含量,重復5次取平均值;按四分法取500克進行稱重、去雜,測定雜質含量。
(2)機械收穗。每個樣點收獲全部果穗,并準確丈量收獲樣點實際面積。按照理論測產方法計算畝穗數。按平均穗重法取30個果穗作為標準樣本測定鮮穗出籽率和水分含量。
3.計算公式。
(1)機械收粒:
實收折標準水產量(公斤/畝)={籽粒鮮重(公斤)×[1-鮮籽粒水分含量(%)]×[1-雜質率(%)] }÷{實收生產單元面積×[1-14%]}×666.7。
(2)機械收穗:
每畝鮮穗重(公斤/畝)= [實收重量(公斤)÷實收生產單元面積(平方米)]×666.7;
出籽率(%)=樣品鮮籽粒重÷樣品鮮果穗重;
實測產量(公斤/畝)=鮮穗重(公斤/畝)×出籽率(%)×[1-籽粒水分含量(%)]÷(1-14%)。
二、水稻測產
(一)理論測產
1.取樣方法。根據種植面積、地力和水稻長勢情況將示范田分成3~5個測產點。每一測產點采取對角線3~5點取樣法,每個樣點離地頭5米以上,隨機選點。
2.測產方法。每點量取21行,測量行距;如機械插秧的行距以機械行距為準。按1m2計算出行長延長米,計數穴數、穗數,計算穴平均穗數及畝有效穗數,取穴平均穗數左右的稻株2穴調查穗實粒數。千粒重以品種區試平均千粒重計算。
3.計算方法。理論產量(公斤/畝)=畝有效穗數×平均穗實粒數×千粒重(克)×10-6×85%。
(二)實收測產
1.取樣方法。在百畝方中選取有代表性的田塊(面積不少于3畝),采用機械實收計產,用水分測定儀測定水分含量。收割前由專家組對收割機進行清倉檢查;田間落粒不計算重量。收獲后裝袋并稱重,對實收面積進行測量;隨機抽取一定數量水稻進行稱重、去雜及空癟粒,測定雜質空癟率,用谷物水分速測儀測定含水率,重復5次取平均值。
2.計算公式。實收折標準水產量(公斤/畝)=實收重量(公斤)×[1-雜質空癟率(%)]×{[1-含水量(%)]÷(1-14.5%)}÷實收生產單元面積(平方米)×666.7。
三、大豆測產
(一)理論測產
1.取樣方法。根據種植面積、地力和大豆長勢情況將示范田分成3~5個測產點。每一測產點采取對角線3~5點取樣法,每個樣點離地頭5米以上,隨機選點。采取等行或寬窄行播種的,在樣點中連續測量11行的距離,計算平均行距(米)。選擇相鄰4行,每行選擇連續11株計長,計算平均株距(米)。連續測定10株的株粒數,計算平均株粒數。百粒重按該品種審定公告計。
2.計算公式。畝產(公斤)=株數/畝×株粒數×百粒重(克)×10-5×90%。
注:1.株數/畝=666.7 /(平均行距×平均株距)。
2.平均行距和平均株距指取樣點的平均數。
(二)實收測產
1.測產方法。在百畝方中選取有代表性的田塊(面積不少于3畝),采用機械實收計產,用水分測定儀測定水分含量。收割前由專家組對收割機進行清倉檢查,田間落粒不計算重量。
2.計算公式。實收折標準水產量(公斤/畝)=實收重量(公斤)÷實收面積(平方米)×666.7×[1-水分含量(%)]÷[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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