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種子法2022版)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農業農村局(農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已經修訂,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由于新《種子法》修改的幅度較大,為規范全省農業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公平、公正地行使裁量權,推進依法行政,根據農業農村部《規范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的規定,我廳制定了《河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種子法2022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原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的《河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2021年版)(豫農文[2021]256號)中種子法部分1-14項同時廢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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