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首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地方標準在山西發布,并將于2019年8月25日實施。
出臺的《規范》明確要求農業生產托管的前提條件是不流轉土地經營權,只提供生產環節服務,并明確要求把小農戶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同時,對服務方式、服務組織、服務內容都有詳細的標準。如對于參與托管的主體,規范要求,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兩年以上農業社會化服務經驗。同時,必須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農業技術力量。規范還要求,托管主體必須建立農業生產托管管理制度、農業機械管理制度、糧食收儲管理制度、農機具作業標準制度等規章制度。
農戶可以“套餐”式選擇,既滿足了自身的種地需求,也增加了服務內容,延長了托管服務鏈條,解決“誰來種”“怎么種好地”的問題。
這無疑是一個好消息,預示著不久的將來,農業生產托管行業將更加規范,大家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多的保障!(農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