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
農辦種〔201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和《全國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要求,加強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保護和建設,提升農作物供種保障能力,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高質量發展,我部決定開展第二批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第二批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突出菜果茶等經濟作物種子種苗基地,將列入非主要農作物登記范圍的作物全部納入申報范圍,重點包括常規稻、小麥、青稞、馬鈴薯、甘薯、棉花、大豆、花生、油菜,蔬菜、西瓜、甜瓜、莖瘤芥、柑橘、蘋果、梨、葡萄、桃、茶、甜菜、甘蔗、向日葵、橡膠樹、亞麻(胡麻)、中藥材等作物種子種苗基地,以及雜糧雜豆和冬繁夏繁等特色育制種基地。同等條件下,優先認定貧困地區的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
二、申報條件
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以縣(場)為單位。申報認定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生產規模。申報基地縣種子種苗生產規模位居全國前列,且近3年年均種子(苗)產量,原則上不低于該作物全國年度用種總量的3%,基地種子(苗)具有較好市場需求,近三年種子調出量應占到該基地種子生產量的60%以上。
(二)生產條件較好。種子基地自然環境優越,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區域內無檢疫性有害生物。
(三)基地集中穩定。基地種子生產區域相對集中,近3年種子生產面積基本穩定。申報基地至少有2家種業企業常年從事種子生產活動,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常年駐地生產種子的基地予以優先認定。
(四)監管能力較強。基地所在地縣級種子管理機構健全,種子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規范,近年來未發生種子生產重大責任事故,種子生產秩序良好。
(五)當地政府重視。當地政府有扶持種子基地發展的規劃,或制定了支持基地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有穩定的種子管理工作經費。
三、認定程序和要求
(一)縣級申報。本通知印發后,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轄區內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申報工作,組織有關基地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申報。基地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編寫申報材料(見附件1、2),經當地政府同意后,于2019年3月中旬前上報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符合條件的省屬農場經省級農墾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二)省級推薦。2019年3月底前,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完成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和現場考察,將符合條件的基地的申報材料和審核推薦意見以正式文件報農業農村部(一式三份,電子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三)專家評審。2019年4月中旬,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依照申報條件,按照優中選優、綜合平衡的原則進行評審,必要時對申報基地進行現場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形成農業農村部擬認定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名單。
(四)公開公示。在農業農村部網站向社會公示擬認定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名單,聽取各有關方面意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公告認定。在完成以上工作基礎上,以農業農村部文件公告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結果。
各省(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工作,按照實事求是、公平公開的原則,結合種子基地發展實際,嚴控申報數量,確保申報質量,做好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的統籌規劃和審核推薦。
聯系人: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景琦 王玉璽
電 話:01059194554,
傳 真:01059194517
郵 箱:jingqi@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0號樓622室,100125
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袁志鵬 何慶學
電 話:01059193237
傳 真:01059191620
附 件:1.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申報表(第二批)
2.國家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認定申報材料提綱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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