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農業廳
文件
山東省財政廳
魯農財字〔2009〕17號
關于印發《山東省2009年玉米和水稻良種
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農業局、財政局:
為全面做好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工作,現將《山東省2009年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并據此組織項目縣(市、區)農業、財政部門編制具體實施方案。
項目縣(市、區)實施方案經市農業局、財政局審核后,請于2009年4月30日前報送省農業廳(生產指導處1份、財務處1份)、省財政廳(1份)審核備案,同時報送電子版至fanzuojun@163.com。項目實施情況和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請于9月5日前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山東省2009年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09〕20號)要求,結合山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穩定面積、提高單產、優化結構、改善品質”為出發點,按照“全面覆蓋、整體推進、因地制宜、補貼農民”的思路和“品種擇優、公開推介、農民自愿”的原則,采取省級公開推介良種、農民自愿購種、落實種植面積、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的補貼方式,對種植玉米、水稻良種的農民(含農場職工),按照玉米每畝10元、水稻每畝15元的標準進行補貼,鼓勵農民使用優良品種,加快良種推廣步伐,進一步穩定玉米和水稻面積,增加玉米和水稻總產,提高單產,優化結構,改善品質。
2009年玉米、水稻良種補貼項目實行種植面積全覆蓋。參照各市、縣(市、區)2008年玉米統計面積,2009年全省計劃補貼玉米良種4339.83萬畝(不含青島,下同);參照2008年水稻良種補貼項目核定的水稻實際種植面積,計劃補貼水稻良種200.25萬畝。分市、縣的具體補貼計劃詳見附件2、附件3。
二、擇優公開推介良種,農民自愿購種
立足提高我省玉米和水稻生產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按照“生態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原則,省農業廳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論證篩選出鄭單958等83個玉米品種、臨稻10號等13個水稻品種(詳見魯農生字[2009 ]10號《關于公布山東省2009年中央財政玉米良種補貼項目推介品種的通知》、魯農生字[2009 ]11號《關于公布山東省2009年中央財政水稻良種補貼項目推介品種的通知》),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發布、公開推介。
原則上經過省審定或經過國家審定且適宜當地區域種植的玉米、水稻品種,農民均可自愿選擇、市場購買。各縣(市、區)農業局應加強推介品種的宣傳和引導,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根據品質優先、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省農業廳推介的品種,同時也要充分尊重農民選擇推介品種以外良種的權力。既不得采取強制手段干預農民自愿選種、購種,也要引導農民不要選擇使用未經審定或過期淘汰、以及存在明顯缺陷不適宜本地種植的品種。嚴禁省級以下農業部門進行品種推介活動。
三、強化種子市場監管,保障農民玉米和水稻生產用種安全
全省各地種子市場違法經營行為時有發生,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存在無證生產、無證經營現象,個別不法業戶私自安排基地生產,偽造或變造生產、經營許可證號進行包裝銷售;二是存在未審先推現象,玉米品種未審先推現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種子包裝標簽標注內容不夠規范,主要表現在商品名稱與品種名稱混淆使用,未按法律法規規定在規定位置標注相關內容,同名不同種、同種不同名等;四是地方保護主義在某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少地方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不按程序執法等現象,有的以罰代管、以收代罰,有的對本地企業松,對外來企業嚴,管理尺度不一。各市和各縣(市、區)農業局要認真會同公安、工商等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加強種子市場管理,凈化種子市場經營主體,維護種子市場的良好秩序。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組織執法人員,對種子市場進行全面清理、核查和整頓,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嚴把種子市場準入關。要對所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經營業戶進行拉網式排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和無證生產、經營等違法行為。凡是違犯相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的,依法嚴肅處理,要切實做到不遺漏任何一家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經營業戶,特別是要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對性質惡劣的堅決依法取締,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做到案情沒有搞清的決不放過,假冒偽劣種子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決不放過,制假售假責任沒有依法處理的決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決不放過,包庇、縱容參與制假售假的國家公職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決不放過。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不法行為,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切實保障種子市場供應渠道暢通、規范有序,保障農民生產用種安全,為良種補貼項目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四、嚴格核定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按實際種植面積補貼
根據中央要求,2009年我省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采取“省級公開推介良種、農民自愿購種、核實種植面積、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的方式進行,補貼依據是核定的2009年玉米、水稻實際種植面積,核定范圍是7月20日前出苗的玉米實際種植面積(含國營農場,下同)和7月20日前插秧的水稻實際種植面積。
(一)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核定的組織與實施
做好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核定工作,是保證將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準確地兌現到農民手中的重要基礎。各市、縣(市、區)農業、財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準確、及時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分級負責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詳細工作計劃,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如期完成分區域、分農戶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的核定工作。
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核定工作主要由鄉(鎮)、村兩級負責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作為基層政府,肩負將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資金不折不扣落實到農民手中的直接責任,為第一責任主體。村民委員會要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組織協助監督下,做好本村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核定工作。
(二)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的核定辦法與統計上報程序
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核定工作分為五個層次進行,分別是:農民自報面積;村委會核實,公示,確定,統計上報;鄉(鎮)統計,公示,確定,上報;縣(市、區)匯總上報;市匯總上報。實行村委會和鄉鎮兩級公示,村委會公示分戶農民實際種植面積和品種,鄉(鎮)公示所轄各村實際種植面積。鄉(鎮)要收集、保存鄉(鎮)、村兩級公示影像資料。
種植玉米和水稻的農民,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及時自報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自報面積截止日為2009年7月20日。村委會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核實農民自報面積,即通過統一組織,對每個農戶實際種植的玉米和水稻面積,逐一丈量予以核實。村委會丈量核實后公示分戶農民的種植面積和品種,公示期7天,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村委會復核;經公示沒有異議后,由村委會確定本村玉米和水稻的分戶種植面積和品種,然后上報。村委會核實、公示、確定和上報工作須于8月5日前完成。
鄉(鎮)、縣(市、區)、市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按照省財政廳“財政涉農補貼‘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統”的程序和格式要求進行數據錄入、匯總,以鄉(鎮)政府正式文件及縣、市級農業局、財政局聯合行文的形式逐級上報。鄉(鎮)匯總所轄各村核實的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后,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鄉(鎮)復核;經公示沒有異議后,由鄉(鎮)確定本鄉(鎮)的分村玉米和水稻面積,于 8月15日前完成上報。縣(市、區)匯總所轄各鄉鎮的玉米和水稻面積于8月25日前完成上報。市匯總所轄各縣(市、區)的玉米和水稻面積要于9月5日前上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并據實提出補貼資金結算申請。
國營農場玉米和水稻種植面積由農場職工自行申報,國營農場按照上述程序組織公示確認后,統一匯總報當地農業、財政部門,當地農業、財政部門進行復核和確認后,一并匯總,逐級報送省農業廳、省財政廳。
(三)健全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面積核定檔案
各地要按照“縣有區域圖,鄉(鎮)有匯總表,村有到戶清冊”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種植面積核定工作明細檔案,鄉鎮匯總表一式兩份,分別由鄉(鎮)農技站和縣農業局保管;到戶清冊一式兩份,分別用于行政公示和村委會上報鄉鎮,村委會上報鄉鎮的到戶清冊要由農民簽名并按手印。
五、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強化資金監管
(一)補貼資金直接發放
我省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資金通過財政涉農補貼“一本通”直接發放。根據各市計劃面積,省財政將補貼資金提前預撥到市。在市匯總確認所轄各縣(市、區)的玉米和水稻實際種植面積后,由各縣(市、區)財政局依據核準無誤的村級公示農戶種植面積,于9月15日前通過財政涉農補貼“一本通”,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預撥資金不足部分,由市、縣級財政部門先行墊付,省財政將根據中央財政統一部署,對補貼資金據實結算。
(二)強化資金監管
為進一步規范補貼資金發放程序,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省級將進一步完善財政涉農補貼“一本通”操作系統,規范“一本通”錄入程序,并對基層財政部門相關人員開展一次“一本通”系統培訓。各級財政部門要在“一本通”系統中及時錄入相關數據,對數據進行逐級審核,并積極協調農信社等部門,做好補貼資金發放工作。今后,省級將把“一本通”系統數據作為補貼資金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各級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補貼資金,確保資金要專款專用和使用效益發揮。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
為確保補貼工作順利開展,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安排所需配套推廣工作經費,保證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核實、補貼資金發放、補貼檔案建立和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嚴禁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
六、健全保障措施,嚴肅工作紀律
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特別是種植面積核定工作,涉及多層次、多環節,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各地要在總結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玉米和水稻種植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嚴肅工作紀律,切實保證玉米、水稻良種補貼工作健康、順利開展。
(一)建立健全核定工作幫包責任制
玉米和水稻面積核定主要工作任務在村級,各地要采取鄉鎮干部包村的辦法,加強村級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核定政策和辦法,確保核定工作準確、及時完成,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各市、縣(市、區)要派出幫包工作組,全過程指導幫助玉米和水稻面積核定工作,并適時派出督導組,采用明查暗訪等形式,認真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二)明確核定各環節、各層次的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
種植玉米和水稻的農民必須對自報的玉米和水稻面積負責,應于自報面積截止日前報告玉米和水稻面積而未報告的,不再納入核定范圍;未準確報告玉米和水稻面積的,漏報與少報面積不納入核定范圍;虛報面積的,村委會一經核實,必須核減扣除虛報面積并通報批評;對公示的核實面積有異議的,應于公示期內對面積核實結果提出異議,公示期內未提出異議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對異議進行復核。
包村干部和村級主要干部(村支書、村委會主任、村會計)須對本村的玉米和水稻面積核定工作負責。農民自報應納入核實及公示范圍而未納入、公示期內農民提出異議的,應及時復核糾正,否則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人責任。對未認真核實或確定上報面積出現虛報的,一經核實發現,由責任人負責追回虛報面積部分的補貼資金,并對責任人通報批評。未進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滿時限的,要追究以上責任人責任。
各級要準確匯總上報面積,保證匯總上報數據來源真實、數字準確。對故意瞞報或虛報的,一經查實,要在全省通報,并建議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責令追回虛報面積冒領的補貼資金。
(三)嚴肅農民自報和村委會核定工作紀律,嚴禁虛報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抓實農民自報面積工作環節,嚴格執行農民自報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農民自報面積真實、準確、有效。要嚴格執行包村干部和村級主要干部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村委會核實、公示、確定和上報工作各環節措施得力、程序嚴密、手續規范完備、數字真實準確。
(四)高度重視,認真處理好群眾信訪工作
各級必須設立2009年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及種植面積核定工作咨詢和舉報電話,明確群眾信訪問題調查處理責任人,嚴格規定信訪問題調查處理時限。村級必須在3天內完成調查處理,鄉(鎮)級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處理,縣(市、區)級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處理,市級必須在9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處理。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及種植面積核定工作咨詢和舉報電話,要及時在公眾媒體(報紙、廣播、電視等)上予以公布,歡迎社會各界對該項工作各層次各環節進行監督。各級對舉報人反映的情況要在規定時限內認真及時地予以調查處理。
(五)做好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及種植面積核定的宣傳發動工作
各地要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和印發明白紙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使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了解和掌握2009年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及種植面積核定工作的政策、辦法及責任。要讓廣大農民明白2009年中央財政玉米和水稻良種補貼方式既不同于前幾年的玉米良種補貼,也不同于2009年中央財政小麥、棉花良種補貼,尤其是要針對農民自報面積的層次和環節,于7月20日農民自報面積截止日前集中宣傳發動,讓每戶農民都了解和掌握自報的內容、時間、重要性以及漏報、少報和虛報應承擔的責任,確保農民自報面積這一基礎工作準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