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和質量監管,進一步提升種子質量水平,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山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晉農辦種子發[2017]359號文件安排,要求隨機從企業名單中抽取不低于50%的企業檢查,在每個企業抽取樣品數量應占該企業生產經營玉米品種數量的80%以上。
2017年12月25--26日,省種子總站對我市由省級以上發證的玉米種子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了檢查,我站趙站長等2人一同前往檢查,共檢查了7個種子企業,重點核查企業生產經營資質,生產經營檔案,品種授權合同,種子來源及去向等生產經營情況,并做好核查問詢筆錄,扦樣人員規范扦取樣品,規范填寫扦樣單,留存種子包裝和標簽。7家企業中其中1家企業未抽到樣品,其余6家共抽取了8個樣品。由于抽樣時有些企業種子未收回,未達到要求的80%品種數量,于2018年1月23--24日對未達抽取數量的企業再次進行了抽樣,農業部派督查人員對太原市種子企業抽查進行了督查,此次共抽取了4個樣品,涉及3家種子企業,對玉米種子樣品檢測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純度、種子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