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ri),五(wu)原(yuan)縣(xian)塔爾湖(hu)鎮(zhen)金星一組村民李志(zhi)義將(jiang)一面寫有“高效維(wei)權 為(wei)民解憂”的錦旗送到了五(wu)原(yuan)縣(xian)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chang)許愛民手中(zhong)。
“謝(xie)謝(xie)你們,幫我們挽(wan)回這么大的損(sun)失。”李志義感(gan)激地說道。
“老哥,不要(yao)客氣,這(zhe)是我們應該(gai)做的(de),下(xia)次一(yi)定(ding)要(yao)通(tong)過正規渠道到(dao)正規經銷商手中購(gou)買籽種(zhong)。”許愛(ai)民回答道。
今年春季,李志義和同村12戶村民在非正規經銷商楊某某處以每袋160元的價格購買了近150余袋瑞豐9號葫蘆籽種。可沒想到種植后,李志義的13畝葫蘆只收了1600斤,平均畝產僅120斤,而往年他家的畝產能達到240~300斤。“無良商家竟然賣假種子!”一氣(qi)之下,李志(zhi)義和(he)其他相同遭遇的村民(min),將楊(yang)某某投訴到(dao)五(wu)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ju)。接到(dao)投訴后,市場監督管理局(ju)高度重視,指定管轄地監管所(suo)塔(ta)爾湖(hu)所(suo)迅速展開調查,進行處(chu)理。
經塔爾湖所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協商調解,雙方達成一致(zhi)意(yi)見,由經銷商楊某某向李志(zhi)義等13戶農民(min)賠償29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