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做好2015- 2016年度南繁南鑒工作的通知
蘇種〔2015〕26號
各市種子管理站: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種子質量監督管理,及早做好本年度秋熟作物種子南鑒和南繁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南繁南鑒工作水平,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現就2015-2016年度全省南繁南鑒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繁南鑒管理及手續辦理
根據農業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規定,全省南繁南鑒工作由省種子管理站負責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種子管理站負責南繁南鑒工作的具體實施。凡省內到海南進行南繁、南鑒的單位,須到省種子管理站辦理南繁登記手續,再到省植物檢疫站辦理省間調運檢疫手續;到海南后憑南繁介紹信和省間調運檢疫證書到省南繁中心或所在地南繁辦登記點辦理網上登記。在海南繁制主要農作物種子的企業,應根據《種子法》及相關配套規章的規定,在生產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種子生產許可證。
二、南鑒樣品扦取范圍、原則和任務
(一)南鑒作物范圍。本年度要求南鑒的主要作物為:雜交水稻種子及其親本種子;雜交玉米種子及其自交系種子;在外省制種或組織調入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種子。
(二)南鑒樣品扦樣原則。南鑒樣品扦取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種子生產所在地市級種子管理站統一組織,縣(市、區)種子管理站明確專人負責,督促種子企業按規定程序扦取樣品,統一委托省南繁中心進行種植鑒定。
(三)南鑒作物扦樣任務。根據本年度南鑒作物范圍、扦樣原則,確定本年度南鑒扦樣任務如下:
1、雜交水稻種子在鄉鎮農戶制種的要按戶扦樣;在農場或大戶承包集中組織制種的按100畝扦取一個綜合樣品。
2、雜交水稻親本種子、雜交玉米及自交系種子按品種和批量扦樣。
3、在省外制種或組織調入的雜交水稻、雜交玉米和棉花種子,要按品種、產地分批扦樣。
三、南鑒樣品扦取要求
(一)各市種子管理站要認真組織本市區域內種子企業的南鑒樣品扦取工作,按照“抓住源頭、嚴把關口、嚴格檢疫、專人負責”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實,督促種子企業完成南鑒樣品的扦取工作。
(二)各種子企業由企業持證檢驗員負責按規定程序扦取樣品,樣品必須具備真實性、代表性和可靠性,若發現樣品的鑒定結果與代表該批次種子的實際結果誤差較大,給農業生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由委托鑒定的種子企業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南鑒樣品由所在市種子管理站統一送省種子管理站。
(四)扦取的南鑒樣品分成兩份,統一用紗布袋包裝(見附件2)。
(五)南鑒樣品重量要求。雜交水稻種子每份50克,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每份80克,雜交玉米種子每份200克,棉花種子每份150克。
四、樣品登記與編號
各市種子管理站要把省統一印制的《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樣品登記表》(見附件1,可在江蘇種業網上下載)分發到送樣單位,送樣單位必須按表格規定的內容據實填寫相應欄目,特別是“種子生產企業、種子生產基地、代表數量、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欄目必須要填寫清楚。各市在匯總時,登記表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省種子管理站。
各市南鑒樣品編號:徐州市A、連云港市B、淮安市C、鹽城市D、揚州市E、南通市F、南京市G、鎮江市H、常州市I、無錫市J、蘇州市K、泰州市P、宿遷市V,市內各縣(市、區)樣品編號由各市種子管理站自定。
五、南繁材料及南鑒樣品的檢疫
(一)南繁南鑒種子樣品調運檢疫手續辦理。所有南繁單位和委托南鑒的送樣單位,在種子生產前期到種子生產所在地植物檢疫部門申報產地檢疫。產地檢疫合格后,在種子調運前,憑種子產地檢疫合格證書到生產地植物檢疫部門辦理省內調運植物檢疫手續,憑省內調運植物檢疫證書到省植保站辦理省間調運檢疫手續,切實保護南繁基地的安全,嚴防檢疫性有害生物的傳入。
(二)南繁種子調回檢疫手續辦理。在海南組織雜交種子制種和親本種子繁殖的單位,需在種子生產前期,到種子生產所在地植物檢疫部門申報產地檢疫,在種子調回前,再辦理省間調運植物檢疫手續,確保檢疫性有害生物不傳入我省。
凡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檢疫手續,私自南繁或擅自從海南帶回未經檢疫種子的單位,將根據植物檢疫有關法規的規定進行依法查處。
六、南鑒樣品費用收取
南鑒樣品費用收取按《江蘇省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收費管理辦法》(蘇價費〔1998〕56號)執行。雜交水稻種子每個樣品70元,雜交玉米種子每個樣品80元,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每個樣品90元,棉花種子每個樣品130元。
七、送樣時間與地點
今年南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市抓緊部署并抓好落實。按照南鑒樣品扦樣要求,各市的南鑒樣品于11月10日前,由各市種子管理站負責將樣品集中送省種子管理站種子質量管理科(南京市龍江小區月光廣場8號江蘇農林大廈1513室)。如有零星種子樣品須經所在市種子管理站登記同意后,于11月25日前直接用特快專遞郵寄到省南繁中心(地址: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鎮新民路1號江蘇省農業種子南繁中心,收件人:陳長禮,郵編:572013,聯系電話:0898-88811204)。
附件:
1.南鑒作物種子純度海南種植鑒定樣品登記表;
2.南鑒樣品扦取工作注意事項。
江蘇省種子管理站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2:
南鑒樣品扦取工作注意事項
1、各單位持證檢驗員須按GB/T3543.2—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規定程序扦取樣品,保證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和可靠性。
2、送省南鑒的樣品必須為兩份,一律用紗布袋包裝,不得使用紙袋子,紗布袋子用記號筆注明編號,請勿使用易褪色包裝材料。
3、零星樣品須經各市種子管理站登記同意后,方可用特快專遞郵寄到省南繁中心,否則一律不予鑒定。
4、各送樣單位要按鑒定登記表格內容如實填寫,特別是“種子生產企業、種子生產基地、代表數量、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欄,必須真實填寫,字跡要清楚。
5、登記表上所有數據均需輸入電腦,形成Excel表格,登記表連同電子文檔一并報送省種子管理站。
6、各送樣單位須到當地縣植保站辦理南鑒樣品產地檢疫手續,隨樣品一并送省種子管理站,由省種子管理站統一辦理出省檢疫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