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 實施意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9號)精神,深化我省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育種人才、技術、資源依法向企業流動,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保護科研人員發明創造的合法權益。堅持產學研結合,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和服務能力。堅持扶優扶強,加大種子產業投入,加快推進我省現代種業發展。到2020年,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創新體系,建立以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為技術支撐、產學研緊密結合、資源集中、高效運行的育種創新機制,培育10個以上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優良品種,建設300萬畝優勢作物種子標準化生產基地,力爭打造5個年均銷售收入10億元以上、在全國具有領先水平的育繁推一體化現代農作物種業集團。
二、深化種業體制改革
(一)推進事企分開。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推動非公益性研發機構改制,改制后到企業的育種科研人員,其社會保障執行我省改制有關政策,鼓勵有實力的種業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研發機構,或對研發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混合所有制的研發機構;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過產權轉讓、股份制改造等形式,在2015年底前實現與其所辦種子企業脫鉤,明確公益性研發機構功能定位,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不再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脫鉤企業要健全運營機制,充分利用現有科技資源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未按時脫鉤的,企業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到期后不再核發,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等部門不再安排項目和提供資金支持。通過事企分開,逐步形成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與商業化育種有序分工、密切合作的種業科技創新體系。
(二)強化種子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改善育種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條件,建立自主研發或成立股份制研發機構。支持我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特色種子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優先向我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特色種子企業傾斜,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三、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
(一)鼓勵科研人才向企業流動。支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企業開展合作,鼓勵科研人員通過兼職、掛職、簽訂合同等方式,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符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條件的可正常申報晉升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引導種子企業采取股權獎勵、期權分配、技術入股等方式對種業科研人員予以激勵。完善以實際業績和能力為導向的評價機制,把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推廣效益作為職稱評定和人才評選的重要依據。鼓勵引進國內外高水平種業人才,促進各類種業人才向我省種業企業流動,為我省農作物和林木種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創新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機制。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國家撥款發明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可以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可以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也可以上市公開交易。建立種業成果公開交易平臺和托管中心,保障科技資源依法有序流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發團隊或成果完成人在河北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獲得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70%,其中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獲獎人在取得股份、出資比例時,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取得按股份、出資比例分紅或轉讓股權、出資比例所得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加大科研人才培養引進力度。加強學科建設,提高高等院校農作物和林木種業相關學科、重點實驗室、研究中心和實習基地培養種業人才的能力。支持高等院校開展育種研發人員培訓,引導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完善種業人才出國培養機制,組織優秀種業人才接受現代種業管理和技術培訓。面向京津開展人才合作,吸引種業科研人才向我省企業流動。組建種業產業技術創新團隊,實施創新創業人才培養計劃,培養一批推動我省種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
四、提高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一)加強良種重大科研攻關。研究制定我省主要和特色農林作物良種科研攻關規劃、計劃,明確育種方向和目標,加強協作攻關,突破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高效繁育、加工貯藏、流通等關鍵環節的核心技術,提高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二)建立育種科研攻關平臺。根據良種科研攻關規劃、計劃,建設我省玉米、小麥、棉花、馬鈴薯、大豆、花生等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及谷子、瓜菜、中藥材、食用菌等特色農作物科研攻關平臺,聯合省內外研發力量,整合資源,建立科企利益連接、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產學研聯合攻關模式,實現育種成果新突破。
五、提高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
(一)加強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支持公益性研發機構建立種質資源庫,開展種質資源搜集、保護、鑒定、育種材料的改良和創制,開展育種理論方法、新材料和新技術及常規作物育種等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各級財政要加大用于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的經費投入,將種質資源的保護、挖掘與創新利用納入重大應用基礎研究專項。搭建種質資源共享和轉化平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要按規定向社會開放。改進現有農作物和林木種業科研成果評價方式,形成有利于加強基礎性、公益性研究和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的評價體系。
(二)提高新品種審定和推廣能力。加快省級農作物和林木品種試驗與展示示范體系建設,建成覆蓋全省不同生態區的品種綜合試驗站,實現田間作業機械化、試驗數據采集自動化、試驗結果分析智能化,保證試驗的規范性、準確性、科學性。建立新品種引進與展示示范基地,實現新品種安全性評價、生產技術配套、新品種展示與推介、支撐種子市場監管等四大功能,加快新品種推廣應用,確保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穩定在97%以上,林木良種使用率達到80%以上。
六、加快種子生產基地建設
(一)加強種子生產基地建設。按照我省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2013-2020年)和林木種苗發展規劃(2013-2020年),支持企業科學規劃繁(制)種基地,完善種子生產標準及操作規程,推行標準化生產。鼓勵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或與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等方式,在種子生產優勢區域建立基地,配套建設一批大型現代化種子加工中心,形成相對集中穩定的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機械化種子生產基地。加強制種基地建設,重點建設玉米制種基地30萬畝、小麥120萬畝(其中節水品種60萬畝)、谷子3萬畝、甘藍1萬畝、中藥材4萬畝、馬鈴薯100萬畝,建設樟子松、核桃、仁用杏等28個主要樹種良種基地1?8萬畝。
(二)推進海南南繁基地建設。加強南繁基地管理,明確職能,增加投入,完善設施。重點支持品種選育、質量鑒定、加代擴繁等,為科研單位、企業和種子管理部門提供服務,加快新品種選育速度。
(三)實行良種生產扶持和保護政策。支持良種生產,對良種生產、加工、包裝、儲運各環節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的機械,給予重點支持。支持企業建設規模化生產基地,對于3000畝以上規模的制種田,以及小麥、馬鈴薯等作物節水品種的良種生產,符合國家扶持政策的,給予傾斜支持。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自建新品種選育、試驗科研基地,對科研育種基地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鼓勵保險企業開展種子生產保險業務,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實施種子生產保險制度,設立種子生產保險專項補貼資金,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風險分散機制。
七、加強種子市場監管
(一)健全種子監管體系。加強種子管理隊伍建設,完善執法手段,充實執法裝備,增強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提高種子管理水平。強化種子管理職能,將屬于公共服務范圍的種子管理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提高服務能力,切實履行好管理職責。
(二)加大市場監管力度。鼓勵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扶持誠信企業發展連鎖經營模式,規范經銷網絡。督促企業建立種子可追溯信息系統,完善全程可追溯管理。強化部門聯動,依法嚴厲打擊未審先推、套牌侵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種子等違法行為,保障品種權人和守法企業的合法利益。
八、加強政策支持
(一)加強種子項目建設。加強種子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設一批農作物品種綜合試驗基地、農作物和林木新品種展示示范場、種子質量監管平臺,提高農作物和林木新品種審定、展示、推廣和質量監管能力。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技術服務現代種業水平。將種業項目納入我省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以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我省優勢特色種子企業為主,建設一批種子基建項目,著力培育種業龍頭,提高全省種業產業化水平。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省逐步加大資金投入,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開展農作物和林木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特色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種子產業,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優勢互補。支持種子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聯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資本,積極爭取國家基建投資。支持種子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品種試驗站與展示示范場等建設項目進入現代農業園區,提升種子生產與示范服務能力。
(三)完善配套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所得,依法減免企業所得稅;企業對農作物進行品種、育種材料選育形成的成果及由這些成果形成的種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產、初加工和銷售一體化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種子企業,依法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種子企業兼并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金融機構特別是政策性銀行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保障種子收儲需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