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辦公廳(ting)關于加強(qiang)主要農作物品(pin)種(zhong)審(shen)定(ding)標準樣品(pin)工作的通知(zhi)》要求,制定(ding)自治區標準樣品(pin)收樣送樣管理辦法。
一、送(song)樣(yang)的種類及數量
常規稻2.0千克,雜交稻2.5千克,小麥5.0千克,玉米3.0千克,常規棉2.0千克,雜交棉3.0千克,大豆7.0千克,油菜0.5千克。
以上作物凡是參加自治區統一安排的評比試驗及第一年區試的,須送標準樣品至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zhan)站(zhan),由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zhan)統一保存。
二、送樣要求
標準樣(yang)(yang)品(pin)要求用牛皮紙袋包裝,并在紙袋外統一標注,內容包括樣(yang)(yang)品(pin)編號、作物(wu)種(zhong)類、品(pin)種(zhong)名稱(cheng)、育種(zhong)單位、送樣(yang)(yang)人簽字(zi)(zi)、收樣(yang)(yang)人簽字(zi)(zi)、管理(li)人員簽字(zi)(zi)等。(牛皮紙袋格式見附件(jian)1)
標準樣(yang)品不(bu)允許(xu)包衣(yi),包衣(yi)種子一(yi)律不(bu)接收(shou)。春播(bo)作物(wu)請于2015年(nian)3月30日(ri)前送樣(yang),復播(bo)作物(wu)請于2015年(nian)5月30日(ri)前送樣(yang),逾期不(bu)予(yu)受(shou)理。凡未按(an)時(shi)按(an)要求報(bao)送標準樣(yang)品的一(yi)律不(bu)予(yu)安排試驗。
三、收樣人職責
每(mei)個(ge)作物的(de)區試負責(ze)人負責(ze)本作物的(de)樣(yang)(yang)品(pin)收集工作,核(he)實每(mei)個(ge)樣(yang)(yang)品(pin)的(de)包裝(zhuang)完(wan)整(zheng)及格式是否符合(he)要求(qiu),對不(bu)(bu)符合(he)標(biao)準樣(yang)(yang)品(pin)送樣(yang)(yang)要求(qiu)的(de)樣(yang)(yang)品(pin)一律(lv)不(bu)(bu)予(yu)接收并不(bu)(bu)予(yu)安排(pai)試驗(yan)。對符合(he)要求(qiu)的(de)樣(yang)(yang)品(pin)接收的(de)同時,收樣(yang)(yang)人,送樣(yang)(yang)人確認無誤(wu)后雙方簽字。
四(si)、管理(li)人員職責
標準樣(yang)(yang)品(pin)送樣(yang)(yang)管理由(you)艾克拜(bai)爾、賽都拉、葛青負責,將每個(ge)作物(wu)按品(pin)種(zhong)標準樣(yang)(yang)品(pin)名錄進行(xing)清點收集,收樣(yang)(yang)人及(ji)管理人確(que)認(ren)無誤后,雙方簽字入庫。
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