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種子生產行為,維護正常生產秩序,保護制種農民和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雜交水稻制種基地健康發展。
達州市種子管理站要求制種縣、區種子管理部門:
一是嚴格執行生產許可制度。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雜交水稻制種的企業生產許可證逐一審核,對生產許可證上注明的品種、地點、有效期等項目從嚴把關;
二是科學布局種子生產基地。將種子生產基地安排在高標準良田改造區、現代農業園區、農建綜合示范區,建設一批穩定的制種基地,培養一支穩定的制種隊伍;
三是維護種子生產正常秩序。及時掌握轄區內種子生產企業和生產基地情況,重大事件必須及時上報,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早發現、妥善解決。督促種子企業建立種子生產檔案,做好技術指導,搞好田間檢查;
四是加強基地種子收儲監管。督促制種企業遵守制種合同,做到“全產全收”和及時兌現制種款。加強收儲種子質量抽查和監督管理,防止不合格種子流入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