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種管〔2013〕42號
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開展2013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抽查行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
為進一步強化種子市場源頭治理,嚴厲打擊品種侵權和制售假劣種子違法行為,根據《農業部 公安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的工作意見》(農種發〔2013〕5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種〔2013〕30號)和《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種〔2013〕325號)的精神和要求,經省農委同意,決定在全省開展2013年冬季種子企業監督抽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市場主體核查。檢查企業是否按生產經營許可范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建立生產經營檔案,檔案記載內容是否規范齊全,生產銷售的種子與檔案紀錄是否相符;檢查品種是否取得合法授權;檢查許可企業資質條件是否與申報一致。
(二)種子抽樣檢測。扦取種子企業倉庫內包裝好待售的主要農作物商品種子樣品,進行水分、凈度、發芽率檢測,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以及品種真實性檢測。
二、工作分工
(一)市場主體核查。省種子管理總站負責核查農業部、省發證企業,其他企業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由發證機關負責核查。省種子管理總站分四個組,第一組由省種子站副站長劉根帶隊,合肥市種子站、廬江縣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參加;第二組由省種子站副站長李懷安帶隊,合肥市種子站、六安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參加;第三組由宿州市種子站站長帶隊,蚌埠市種子站、滁州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參加;第四組由阜陽市種子站站長帶隊,亳州市農委、淮南市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參加(各組抽查企業見附件1)。
(二)抽樣及檢測。重點抽查玉米和水稻兩大作物雜交種子,品種純度和真實性檢測由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承擔,水分、凈度、發芽率由負責抽樣的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承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行動是加強市場源頭治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各級種子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參與單位要選派業務骨干,企業所在地種子管理站要密切配合,確保順利完成任務。
(二)規范抽查程序。各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在扦樣、生產商確認、樣品檢測、結果通知、異議處理、結果判定和報送等各環節依法規范操作(見附件5)。要做好問詢筆錄,妥善留存取證、送達等證據,保證每一個樣品證據鏈可靠完整。
(三)依法加強監管。對于本次行動中企業已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的要出具書面說明;不能提供種子樣品的企業,檢驗機構應實地查看加工倉儲設施和生產經營檔案,要求企業出具書面證明并承諾種子入庫時間,以便再次跟蹤抽檢。對于連續兩次抽不到種子樣品的企業,將予以通報。
(四)按時完成任務。省里各檢查組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核查和種子樣品扦取工作;水分、凈度、發芽率和品種真實性檢測于3月15日前完成,純度鑒定于4月底前完成。市、縣(市、區)監督抽查時間自行安排。
(五)嚴肅工作紀律。檢查組要輕車簡從,勤儉辦事。監督抽查不安排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匯報工作,直奔企業、直插現場。檢查人員不得接受企業宴請,不得飲酒,不得接受紀念品、土特產等任何饋贈,不得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
附件:1.各組抽查企業名單
2.企業未抽查到品種登記表
3.農作物種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核查記錄表
4.種子企業資質條件核查表
5.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
安徽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3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