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關于2013年我市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的通報
萬州區、涪陵區、黔江區、渝北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大足區、榮昌縣、璧山縣、梁平縣、墊江縣、巫溪縣農委: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檢驗機構能力驗證活動的通知》(農辦種〔2013〕12號)要求,我市共15家種子檢驗機構參加了2013年農業部開展的農作物種子檢驗機構能力驗證活動。目前,我委已收到農業部作出的能力驗證結果報告,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能力驗證項目
我市參加此次能力驗證的種子檢驗機構分別是通過農業部和市農委考核的種子檢驗機構,其中市種子質量檢測站參加了3個水稻樣品發芽試驗和5個水稻樣品品種真實性驗證,14個區縣種子檢驗機構參加3個水稻樣品發芽試驗驗證。
二、能力驗證結果
市種子質量檢測站參加5個水稻樣品品種真實性驗證,5個樣品全部檢測判定正確,樣品誤檢率為0,能力表現評價為A,考核結果滿意。
參加3個水稻發芽試驗能力驗證考核的15家種子質量檢驗機構中,重慶市種子質量檢測站、萬州區、涪陵區、黔江區、榮昌縣、渝北區、璧山縣、南川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梁平縣種子質量檢驗站能力表現評價為A(滿意);大足區、合川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能力表現評價為B(基本滿意);永川區、江津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能力表現評價為C(不滿意);墊江縣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巫溪縣農業檢驗檢測站能力表現評價為BMP(不合格)。
三、對評價為C和BMP檢驗機構的處理
根據《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能力驗證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能力表現評價為C和BMP的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必須作出有效糾正措施和整改。
(一)對能力驗證結果輪次能力表現評價為C的永川區、江津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暫停承擔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檢驗任務。糾正措施及其實施有效性記錄在收到驗證結果報告30日內報送市農委備案,并作為檢驗機構隨后接受復查考評的重要評審內容。
(二)對能力驗證結果輪次能力表現評價為BMP的墊江縣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巫溪縣農業檢驗檢測站,限期進行整改,暫停對外開展種子檢驗服務。實施整改措施的記錄以及有效性證明材料在收到驗證結果報告30日內報市農委確認后,方可恢復對外開展種子檢驗服務。逾期未提交有效性證明材料的,取消其資格。
(三)由重慶市種子管理站負責指導、督促能力表現評價為C和BMP的種子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有效糾正措施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和國家農作物種子質量檢驗中心。
聯系單位:市農委糧油處,聯系人:唐先亮,電話:89133127,傳真:89133123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201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