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農業辦種〔2012〕273號
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關于印發《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規范》的通知
各市州農業局,各品種選育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水稻品種審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辦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制訂了《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2年12月31日
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規范
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的術語與定義、內容與依據、審定條件和評價方法、審定原則和標準等。
本規范適用于湖南省水稻品種的審定。特殊稻品種(旱稻、糯稻、特種稻和特殊生育期的水稻)的審定參照本規范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
《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 2001年2月26日農業部第44號令
GB/T 17891―1999 優質稻谷
DB43/T319―2006 水稻抗稻瘟病鑒定及評價方法
DB43/T505―2009 水稻品種稻曲病抗性鑒定及評價技術規范
《轉基因植物及其產品成分檢測 轉BT基因抗蟲水稻定性PCR方法》 農業部953號公告-6-2007
SN/T1202-2003 食品中轉基因植物成分定性PCR檢測方法
NY/T1433-2007 水稻品種鑒定DNA指紋方法
3 術語與定義
下列術語與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3.1 特征特性 character
品種的植物學特征和生物學特性,分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農藝和經濟性狀等。
3.2 豐產性 yielding ability
品種的產量表現,以品種在區域試驗中比對照品種平均增產的百分率及差異顯著性表示。中稻和一季晚稻的對照品種產量低于同組參試品種平均產量時,以該組參試品種平均產量為產量對照。
3.3 適應性 adaptability
品種對環境的綜合適應能力,以品種在區域試驗中比對照品種增產試驗點的比例表示。
3.4 穩產性 yield stability
品種在區域試驗中年度間相對于對照品種產量的變化程度。
3.5 抗逆性 stress tolerance
品種對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能力。
3.6 米質 rice quality
品種的稻米品質,包括加工品質、外觀品質、蒸煮品質、食味品質等。
3.7 優質水稻 quality rice
達到GB/T 17891―1999《優質稻谷》所涉品種品質指標3級(含)以上的水稻品種為優質類型。
4 品種審定的原則
品種審定堅持公正、公開、科學、效率、安全、擇優的原則。
5 申請品種審定的條件
5.1 經人工選育或發現并經過改良的非轉基因品種;
5.2 與現有品種(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已審定通過的品種)有明顯區別;
5.3 遺傳性狀穩定;
5.4 特征特性一致;
5.5 品種名稱符合“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6 完成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組織的相應組別的兩年以上區域試驗,一年以上生產試驗;
5.7 雜交組合其不育系應通過省級登記或鑒定。
5.8 提供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的具有檢測資質單位出具的DNA指紋圖譜和轉基因檢測報告;
5.9 申請品種審定的材料符合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的要求。
6 審定內容與依據
6.1 內容
品種的特征特性、豐產性、適應性、穩產性、抗逆性、米質和栽培技術等。
6.2 依據
6.2.1 品種的基本特征特性、栽培技術以品種選育單位(個人)提供的結果結合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組織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的結果為主要依據。
6.2.2 品種的豐產性、適應性、穩產性、生育期、主要農藝和經濟性狀以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組織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的結果為主要依據。
6.2.3 品種的米質以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的專業檢測機構提供的檢測結果為主要依據。
6.2.4 品種的抗逆性以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確定的試驗點的鑒定結果為主要依據。
7 評價方法
7.1 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對品種進行綜合評價。
7.2 定量評價
根據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組織的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結果、抗性鑒定和品質檢測結果,對照附表的審定指標,對報審品種的各項指標進行審核,確定報審品種是否符合審定標準。
7.3 定性評價
7.3.1 品種在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及現場考察中未發現有其他嚴重的種性缺陷。
7.3.2 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稻專業委員會委員采取實名制投票方式對經過定量評價的品種進行初審投票表決。同意初審通過的委員人數超過委員總數1/2以上的品種通過初審。
7.3.3 對初審通過的品種,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主任委員會委員采取實名制投票方式對品種進行審核。同意審定通過人數超過主任委員會委員總數1/2以上的品種通過審定。
8、本規范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9、本規范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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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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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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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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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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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區域試驗年度畝產量或日產量:雜交稻為對照,常規稻不低于對照,雜交稻比對照增產≥3%。生產試驗不減產,優質稻生產試驗減產不超過相應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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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區域試驗年度畝產量:雜交稻為對照,常規稻不低于對照,雜交稻比對照增產≥3%。日產量不低于對照。生產試驗不減產,優質稻生產試驗減產不超過相應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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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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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產點比例≥65%(雜交稻平產點、常規稻減產<2%的點、優質稻等低于減產最大限度的點視為增產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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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產點比例≥65%(雜交稻平產點、常規稻減產<2%的點、優質稻等低于減產最大限度的點視為增產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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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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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早稻不能長于對照3天;
遲熟早稻不能長于對照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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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中稻不能長于對照6天;
遲熟中稻不能長于對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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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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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質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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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質檢測達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優質稻品種增加食味評價定等,比對照優1、2、3個等級,年度產量可以比對照減產<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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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質檢測達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優質稻品種增加食味評價定等,比對照優1、2、3個等級,年度產量可以比對照減產<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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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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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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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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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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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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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綜合指數平均≤6.5且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7.0級、穗頸瘟病級≤7.5級。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3.0級、穗頸瘟病級≤3.0級、抗性綜合指數平均≤2.5的可以比對照減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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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綜合指數平均≤6.5且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7.0級、穗頸瘟病級≤7.5級。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3.0級、穗頸瘟病級≤3.0級、抗性綜合指數平均≤2.5的可以比對照減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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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葉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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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人工接種試驗調查平均病級≤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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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人工接種試驗調查平均病級≤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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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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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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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誘發輔助人工接種鑒定,兩年平均病級≤7.0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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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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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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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期耐寒性中等以上水平,區試點記載遇寒潮青枯死苗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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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溫試驗評定等級為“弱”、或遇低溫時段抽穗揚花的結實率低于60%且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或任一區試點結實率低于60%且區試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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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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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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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溫試驗評定等級為“弱”、或任一區試點結實率低于60%且區試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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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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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特殊災害條件下,區試記載倒伏試點≥20%或有2個以上生產試驗點倒伏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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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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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試種子雜交稻純度不低于96.0%,常規稻純度不低于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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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湖南省水稻品種審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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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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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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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季(優質)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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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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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區域試驗年度畝產量:雜交稻為對照,常規稻不低于對照,雜交稻比對照增產≥3%。日產量不低于對照。生產試驗不減產,優質稻生產試驗減產不超過相應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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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區域試驗年度畝產量或日產量:雜交稻為對照,常規稻不低于對照,雜交稻比對照增產≥2%。優質常規稻為對照,同等級常規稻比對照增產≥2%,同等級雜交稻比對照增產≥4%;優質雜交稻為對照,同等級常規稻不低于對照,同等級雜交稻比對照增產≥2%;生產試驗不減產,優質稻生產試驗減產不超過相應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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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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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產點比例≥65%(雜交稻平產點、常規稻減產<2%的點、優質稻等低于減產最大限度的點視為增產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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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產點比例≥65%(雜交稻平產點、常規稻減產<2%的點、優質稻等低于減產最大限度的點視為增產點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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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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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長于對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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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晚稻不能長于對照4天;
遲熟晚稻不能長于對照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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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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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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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質檢測達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優質稻品種增加食味評價定等,比對照優1、2、3個等級,年度產量可以比對照減產<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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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質檢測達二等以上(含二等)的優質稻品種增加食味評價定等,比對照優1、2、3個等級,年度產量可以比對照減產<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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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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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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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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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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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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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綜合指數平均≤6.5且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7.0級、穗頸瘟病級≤7.5級。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3.0級、穗頸瘟病級≤3.0級、抗性綜合指數平均≤2.5的可以比對照減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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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抗性綜合指數平均≤6.5且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7.0級、穗頸瘟病級≤7.5級。兩年區試鑒定平均苗葉瘟病級≤3.0級、穗頸瘟病級≤3.0級、抗性綜合指數平均≤2.5的可以比對照減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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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葉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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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人工接種試驗調查平均病級≤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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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人工接種試驗調查平均病級≤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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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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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誘發輔助人工接種鑒定,兩年平均病級≤7.0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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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誘發輔助人工接種鑒定,兩年平均病級≤7.0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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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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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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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溫試驗評定等級為“弱”、或遇低溫時段抽穗揚花的結實率低于60%且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或任一區試點結實率低于60%且區試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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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溫試驗評定等級為“弱”、或遇低溫時段抽穗揚花的結實率低于60%且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或任一區試點結實率低于60%且區試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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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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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溫試驗評定等級為“弱”、或遇高溫時段抽穗揚花的結實率低于60%且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或任一區試點結實率低于60%且區試平均結實率低于對照5個百分點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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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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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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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特殊災害條件下,區試記載倒伏試點≥20%或有2個以上生產試驗點倒伏的品種不予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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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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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試種子雜交稻純度不低于96.0%,常規稻純度不低于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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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