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初購買一個國審品種,也就40-50萬元,隨著一些轉讓品種成功市場化運作,品種帶給企業利益被放大,品種價格呈幾何級數上漲。也許品種交易中斗智斗勇實在驚心動魄,參與過購買品種的人士大都諱莫如深。
半公開化的交易
目前品種轉讓費最高價屬鄭單958,高達4000萬元,10多個品種超過1000萬元,而幾萬到幾百萬成交的品種數量數不勝數。
品種轉讓只是一種泛指,具體而言包括品種權轉讓、經營權轉讓,參與交易的品種一般都是已經獲得或已經申請植物新品種保護。一旦品種培育人將品種權轉讓給他人,獲取了轉讓費,自己不再享有品種權,企業可獨自申報審定;經營權轉讓,品種權人自己不經營品種,而是許可他人生產經營,可以多家企業聯合開發,獨家買斷或者區域買斷等形式。
“轉讓經營權還是品種權,得雙方商量確定。”李傳國認為,企業想要品種權,專家也未必會愿意,畢竟品種權才是育種家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據農業部植物新品種辦公室統計,截止2011年10月底,我國品種權申請轉讓182件,占截止當日品種權申請總量的2%;品種權轉讓176件,占截止當日品種權授權總量的5%。
業內專家表示,品種權轉讓常見形式,是專家在報品審或申請新品種權之前簽訂品種權轉讓協議,而被視作自主研發品種,或者將品種命名與企業連在一起,“這部分交易一般是不會公開的。”
記者了解到,專家與企業間的私下交易也不容易露出水面。按規定,在職人員培育出的品種必須歸科研單位,一旦轉讓出去,育種人能獲得為20%-30%的轉讓費,但有的科研單位的育種人可能分文無收,而如果私下交易,轉讓費就完全歸已了。
可以公開查詢的品種轉讓案例并不多,國家沒有統一的平臺交易或拍賣,也沒有品種產權轉讓的相關規定。2008年,國家雜交水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牽頭在湖南長沙組織過一次拍賣,經8輪競拍了兩優1128,產生當前水稻交易價最高的1180萬元;2009年9月起,北京種子協會每年組織一次農作物品種轉讓拍賣會,單個品種成交價最高達500萬元。
在中國農科院研究員佟屏亞看來, 這成不了氣候, 品種不是工藝品,企業要想得到好品種必須前期介入,前期看好的品種根本不會拿到拍賣會上。前隆平高科總裁、中國農大兼職教授劉石認為,通過拍賣獲得產品開發權的企業要進行自交系測試、原種繁育、商業化親本擴繁,兩年才能夠達到商業規模,這種體制上的低效率顯然不能夠滿足未來競爭激烈和產業迅速發展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