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發2012年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通知
各市種子管理處(站、中心)、綏中縣、昌圖縣種子管理站:
為了加強種子生產管理,規范種子生產行為,按照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的要求,現將2012年度核發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網上登錄及審核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者,均應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
具有相應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可登錄“全國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信息管理系統”(登錄網址:),選擇“企業用戶”,點擊“注冊”,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由省級種子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再以“企業用戶”登錄,選擇“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按系統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由生產所在地縣級種子管理部門進行網上審核,再將本通知要求的紙質材料提交到生產所在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公章,然后到生產所在地市級種子管理處(站、中心)備案,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公章。
不具有相應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要按《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先申請主要農作物生產資質,然后按照同樣的程序辦理生產許可證。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申請領取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附件1)一式2份。表中“申請項目”一欄,如表格不夠,每個作物填寫1個代表品種即可。
2、《農作物種子生產情況明細表》(附件2)一式2份。要求企業將申請生產的所有品種的信息填寫在本表中。
3、《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信息報告表》(附件3),要求企業填報省內外生產品種的全部信息。
4、《主要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5、省級培訓合格的種子生產、貯藏、檢驗技術人員資質證明和勞動合同復印件。要求種子生產技術人員5名以上,貯藏、檢驗技術人員各3名以上。
6、種子生產合同復印件。
7、種子生產地點檢疫證明。
8、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9、生產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種子,提交品種權人的書面同意證明。
10、種子生產安全隔離和生產條件說明。
11、上一年的種子生產許可證原件。
(二)本著責任明確、層層負責的原則,對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按上述要求打印上報材料目錄,所有上報材料均要求打印件,并裝訂成冊,除附件1-3單獨留出1份備用外,其它材料上報1套即可。
2、附件2-3需要提交電子文檔(刻制光盤或發到lnzzjsck@163.com信箱)。
3、凡提交復印件的材料,均應出示原件,經核對后返回。
4、上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一律退回重新上報。
三、受理期限
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5月31日,過期不予受理。
四、附加說明
按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從本年度起,《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使用農業部統一印制的新版本,并實行每個企業一證制,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如許可證內容有變化需要變更的,生產證號保持不變。
請各市種子管理部門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的有關種子生產企業,對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的生產條件和生產過程要加強管理,對未取得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生產許可證許可生產種子的單位或個人要依法處罰。
附件:
1、
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申請表.doc
2、
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信息報告表.xls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