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業廳關于申請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受理時間的通知
各省轄市及省直管試點縣(市)農業局(農委):
為加強種子生產許可管理,規范種子生產行為,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河南省實施‹種子法›辦法》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我省申請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受理時間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小麥、油菜(秋播)種子生產許可證:當年8月1日—10月31日;
二 、玉米、水稻、大豆、棉花、西瓜、花生、馬鈴薯(春、夏播)種子生產許可證:當年4月1日—6月30日;
三、在我省不作為主要農作物,而其他省份作為主要農作物需要領取種子生產許可證的,辦理時間要求在該作物播種前兩個月內;
四、需省審批的,應在上述時間內到省農業廳行政服務大廳辦理。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