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許可期限:20個工作日(專家鑒定時間除外)
許可費用:根據湖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湘價費(2002)字第323號文件,每個品種參試費300元。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
許可條件:
1.審核的品種符合《種子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屬于應當審定的品種;
2.審核的品種應當是經過人工培育和經過改良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且達到審定標準的品種。
申請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湖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申請表》;
2.品種選育報告;
3.品種區域試驗或多點試驗總結材料;
4.生產試驗總結材料;
5.品種標準(草案);
6.品種簡介;
7.專家現場評議意見;
8.栽培技術要點(雜交作物品種提供繁殖、制種技術要點);
9.品種各主要生育階段及主要器官的圖片;
10.品質檢測結果;
11.抗逆性鑒定結果;
12.轉基因品種還應當提供農業轉移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許可程序:
一、受理
1.崗位責任人:廳行政許可受理中心工作人員(受理電話:0731-4448418,網址:www.hnagri.gov.cn)
2.時限:即時
二、審查
(一)初審
1.崗位責任人:省種子管理站初審人員
2.時限:5個工作日
(二)復審
1.崗位責任人:省種子管理站分管負責人
2.時限:5個工作日
三、決定
1.崗位負責人:廳主管領導
2.時限:5個工作日
四、送達與公告
1.崗位責任人:廳行政許可受理中心
2.時限:5個工作日













